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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围绕推进复工复产、加快复商复市、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出台了15条具体举措,加快内蒙古重点行业复工复产、企业复商复市,推动经济恢复发展活力。

在加快复商复市方面,《若干政策》提出,要继续实施“引客入蒙”计划,对招徕区外游客在区内过夜的旅行社给予奖励,相关政策延长至2023年3月底。组织开展2022内蒙古冰雪旅游季系列活动,推出冬季特色体验产品,持续提升媒体关注度和影响力,提升冬季旅游热度。要围绕百货、餐饮、汽车、家电等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冲击严重的重点消费领域,支持各盟市发放消费抵用券,开展消费促进活动,促进企业复商复市。

此外,《若干政策》明确,根据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出行需求,搭建跨旗县(市、区)、跨盟市、跨省(区、市)劳务对接平台,有组织、分批次开展专车包机“点对点”直达运输,促进转移就业农牧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确保企业招工用工的“绿色通道”畅通。建立用工余缺调剂机制,支持企业共享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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