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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余姚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某叉车(宁波)有限公司销售的托盘堆垛车(属特种设备)时,发现铭牌标识上没有“特种设备”相关字样。经查,该公司于2021年5月从江苏迪鼎机械有限公司进货两部托盘堆垛车,铭牌标有“特种设备代码”等内容。该公司擅自将这两部托盘堆垛车的原厂铭牌拆掉,并委托广告店制作了新的铭牌,删除了“特种设备”相关字样及原制造公司名称。至案发时,该公司已出售一台,另一台被执法人员查封。余姚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1台托盘堆垛车、处以14750元罚没款的处罚。

宁波晚报通讯员张松高王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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