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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宁海县桃源街道某村村民向村级工程项目专项督查组反映个别村干部承包本村工程项目问题,督查组随即展开调查。

今年6月,宁海县纪委监委以片区协作形式,组织18个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开展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专项整治,整治一启动,便有村民向督查组反映桃源街道某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黄某某承包本村工程项目问题。得知该情况后,督查组深入实地查看项目现场,对比核验近年来股份经济合作社工程台账资料等,查实黄某某违规承揽本村村级工程问题,因黄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给予黄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在哪里,清廉村居建设和正风反腐的切入点、发力点就在哪里。宁海县纪委监委下发《村干部违规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村干部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承揽本村村级工程项目等六个方面重点整治情形,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对照整治方案,对2021年以来村级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项目招投标、现场施工、资金拨付等环节进行体检分析、过筛比对。制定出台“一书”“一库”,即《村干部违规承揽或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自查承诺书》《具备工程项目承建自治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名单库》,要求被整治对象如实填报、自查自纠,并报县纪委监委备案。截至目前,全县已签订承诺书3978份,201名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被收录进库。

在全面排查村级工程项目后,梳理形成“一表”,即《村级工程项目自查情况统计表》,方便县纪委监委和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履行日常监督责任,对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和验收评估。

村干部怕被追责,不敢如实上报情况的思想普遍存在,如何避免?该县一方面发力信访大起底,通过“联镇街入村社”、选派“廉情观察员”蹲点驻村,重点关注检举控告量大、频次多的村级工程项目,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另一方面,将自查自纠工作列入村(社区)巡察重点内容,推动监督贯通融合,对自查自纠不落实、在巡察中被再次发现类似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童少儒 王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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