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降低生育养育负担、取消限制生育的措施、提振生育水平等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例明确,女方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可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目前的三十天调整为六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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