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朝阳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记者注意到,在朝阳区检察院一年来受理的金融犯罪案件中,非法集资类案件占到九成以上,且存在犯罪手段升级,防范难度加大等特点。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朝阳区检察院受理金融犯罪案件1318件2806人。与2020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55.1%和37.8%。其中,非法集资类案件(主要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案件)仍占比较大,受理数占同期金融犯罪案件受理数的94.7%,其余罪名主要有保险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

非法集资类新发案件反映出犯罪手段升级,防范难度加大等特点。如不法分子针对投保人员“精准”定向开展宣传,以其所投保险售后的名义,谎称办理补息业务,诱骗客户前往公司后,以更高收益项目诱导客户退保,并转为购买涉案公司的理财产品,从而达到非法集资目的。

上述案件多因个人金融信息外传或泄露等原因引发。因不法分子掌握了一些真实信息更容易获取信任,而且此类犯罪手段新颖,隐蔽性较强,不易被发现,造成集资参与人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社会危害极大。

一年来,朝阳区检察院受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17件27人,受理件数和人数分别为2020年同期的4倍和2倍,且传销类案件多以投资理财名义开展。受理保险诈骗罪案件48件116人,较去年同期增长近一倍。犯罪手段主要通过伪造交通事故的方式骗取保险理赔款,涉案人员多为汽修厂、4S店员工等汽车行业从业人员,车险成保险行业“重灾区”。

在朝阳区检察院受理的信用卡诈骗罪案件中,盗刷类和出售银行卡、电话卡等“两卡”类犯罪增长迅速,成为信用卡类犯罪的主要类型。过去一年,朝阳区检察院受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35件462人,较去年同期增长近2倍。

此外,相关案件还反应出支付领域存在的问题:无证经营支付结算、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时有发生,且多涉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涉第四方支付案件成为支付领域犯罪重点、难点。

因监管漏洞,第四方支付平台从事非法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现象严重,且多涉及网络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成为网络黑色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甚至在部分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搭建第四方支付平台,专门用于境外网络赌博的资金支付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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