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夜间,昌平区昌流路上,司机吴某酒驾被查的时候,车上还坐着他4岁的儿子。吴某对交警说,媳妇赌气回娘家,他一个人带着孩子,心情烦闷才喝了酒。这理由让人同情,但该有的处罚一点没少。

5日晚上9点多,昌流路马池口段京新高速桥下,昌平交通支队马池口大队执法小分队正在夜查酒驾。此时,一辆轿车进入民警查酒工作区域,经酒精初检,民警发现司机吴某涉嫌酒后驾车。于是,民警要求他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可就在车门打开时,民警却发现车内除了驾车男子外,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正是吴某的儿子。民警的注意力马上转移到孩子身上,生怕吓着他,轻言细语地哄着,让孩子跟着他爸爸一起上了警车。

吴某的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他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3毫克,已经达到酒后驾车标准。看到这个检测结果,吴某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说确实是喝酒了,也不知道能吹出来多少,要是醉驾就太惨了。

吴某一边自感侥幸一边诉苦。他说,开车10多年了,从来没酒驾过,以前每次喝酒后都叫代驾。这次是因为和媳妇闹矛盾,媳妇一气之下回了娘家,他自己带孩子,心情烦闷,所以才一时糊涂。民警对他的解释当场严厉驳斥。“你这是对孩子的严重不负责任!”民警说。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暂扣了吴某的驾驶证,要求吴某到大队执法站接受处罚。1月6日上午,吴某被昌平交通支队马池口大队处以1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因一次性被记满12分,吴某还须参加满12分培训且考试合格之后才能领回自己的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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