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耕备耕及优质农资供应,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9日,门头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围绕“加强农资执法 维护农业消费者权益”活动主题,启动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发放12种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人次。

此次宣传周活动主要有三个方面突出特点:

一是明确宣传重点。把田间地头和农资生产经营场所作为此次宣传活动的重点,使之成为宣传活动的主阵地,确保重点地区和领域宣传效果。

二是强化联合宣传。门头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北京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综合指导组、门头沟区龙泉镇开展宣传,既发挥市级指导组的农业技术专家、法学专家、执法专家作用,又发挥区级执法人员的农业技术员、农业普法员、农业执法员作用,同时突出镇政府对属地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协同配合作用,从而强化宣传效果。

三是坚持点面结合。通过定点集中宣传与深入农资经营门店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既突出宣传的辐射面,又突出宣传的针对性。

下一步,门头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深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北京美丽乡村网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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