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山西某大学搞活动,学生们在一家网店统一购买了一批表演服,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活动举办完学生们就集体退货。

店家把这件事发到社交网站,怒斥学校:“这就是你们教出来的当代大学生吗?”

随后这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个规则到底要不要取消呢?

法律认证作者@家子说法的观点,“无理由退货制度”仅适用于远程购物。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物时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在面对面购物时,消费者可以充分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从而做出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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