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 @云无心45


(相关资料图)

前几天有条新闻,媒体的警告是“过期了千万不能吃”。

那其实是望文生义的想当然。关于过期药品,哈佛医学院的网站上有篇文章说过,内容挺有意思。

药品上的“保质期”是指“经过测试,有效性和安全性都能保障的时间”。超过那个时间,并不是说安全性和有效性就存在问题,而是“没有去测试过”。

军队里需要储备大量药品,大多数也不会用到。美国FDA有个项目是分析它们的稳定性,延长其使用期限。在122种、超过3000个批次的药品中,有88%的药品可以把使用期限延长,平均延长的时间多达66个月。

总体上说,大多数药品实际上“安全有效”的时间比标注的保质期远远要长。一般来说,片剂的稳定性很好,保存完全时过期几年还能用,而硝化甘油、胰岛素、液态抗生素等稳定性就比较差,过期之后药效容易下降。

文中还有个观点:保质期是一个保证“你买到的对得起你出的钱”的很保守的时间。实际上对于制药厂来说,做更长时间的保质期测试会延缓他们开发新药和提高配方的能力,(所以他们并没有兴趣去追求更长的保质期)。

关于“过期的药品能不能吃”的问题,著名药物网站drugs.com是这么建议的:

1、没有过期的药总是最好的,是最安全的选择。对于慢性病和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最好是在过期之前购买新的。

2、如果需要服药但又只有过期的药物,那么也是应该吃的。

3、如果是治疗小病小痛,比如头痛、发烧之类,过期的药物也是可以吃的。虽然它的药效可能有一定下降,但还是可以安全服用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开封的药物,其药效就可能受到光照、受潮等因素的影响而下降得更快。如果保存不好,那么在“保质期”内也并不能“保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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