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把我卖给他们的啊……”

近日,一起父母收26万彩礼“卖女儿”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就警方选择将女孩儿送回父母身边的行为进行了激烈讨论。


(相关资料图)

事件经过

年仅16岁的小丽(化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她的父母以26万的彩礼价格“卖”给了一名男子,强迫她嫁给对方。

不满父母的此种行径,小丽独自来到广东打工,试图逃离这个噩梦。可是男方的亲友却穷追不舍,强行将小丽从工厂带回四川老家。

在高速上,小丽借上厕所的机会,跑进服务区请求工作人员报警求助。

事后,辖区公安机关联系到了小丽的家人,并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对小丽的家人进行了劝解。之后,被解救的小丽在警方的安排下跟随父母回了四川老家。

上述报道发出后,引发网友质疑:

她的父母卖掉了她,居然又把她送回到父母身边?!这真的是帮了她吗?下次再被卖掉怎么办?

对于小丽回家后是否还会被“卖掉”一事,妇联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和四川的妇联沟通过此事,之后会定期回访,持续跟进,确保小丽的安全。

法律快车

在我国虽有法律明文规定婚恋自由,但在许多经济不发达的偏远地区,强迫结婚的情况并不少见。

完全不考虑女儿真实的想法,只管钱拿到手就行,哪怕是把亲生女儿推进火坑也不眨一下眼睛。

这样的父母不仅在道德伦理上为人所不齿,而且也于法不容。

就此案,小丽的父母构成哪些违法行为?

一、侵害小丽作为未成年人的多项权益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受教育权利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其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其次根据《未成年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得迫使未成年人结婚。

小丽年仅16岁不在学校上学,而是被迫远走他乡进厂打工,想必在教育一事上她的父母是有所欠缺的。

小丽的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违反多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小丽的多项合法权益。

根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没有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的,应当由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训诫、制止;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干涉小丽的婚姻自由

根据《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其次就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女生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另外《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一条也规定了,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自由。

回归此案,小丽的父母强行干扰小丽的婚恋自由,将其许配给他人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

依照规定,小丽可以向妇联求助,请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申请调解、仲裁,甚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小丽的父母以暴力的方式强行要求她嫁给男方的,其父母的行为涉嫌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同样,强行将小丽带回四川老家的男方一行人,也可能涉嫌构成此罪。

依照《刑法》对于该罪的规定,可以对行为人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值得注意的是,这条罪名需要告诉的才处理。换言之,如果小丽本人没有提起诉讼,司法部门是不会追究其父母的刑事责任的。

三、小丽父母收的26万要退回吗?

需要。

就此案小丽与男方并不构成婚姻关系,男方给出的26万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当婚姻无法缔结的时候,男方有权要求返还。

小丽的遭遇令人同情,只能希望她的父母经此一事能幡然醒悟。

最后,对于小丽的遭遇,你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注:配图仅供叙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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