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陆火


【资料图】

3月22日,《人物》杂志推出报道《城堡里的马原》:

已经二十多年没有新作的“先锋派作家”马原,其未成年的儿子患有心脏疾病,但马原长期拒绝带儿子就医;2022年6月,其13岁的儿子突然死亡。

相关报道披露,马原的儿子马格从小就被发现存在心脏问题,曾被诊断为心脏二尖瓣膜闭合不全,需要做微创手术。

面对包括妻子在内的家人的反复“请求”,马原始终以强硬的态度,拒绝带儿子去医院检查、做手术。

《城堡里的马原》一文中,记录了这名曾经的“著名作家”的一些惊人之语:

我觉得我们依然可以用我的‘掩耳盗铃’、‘视而不见’和‘自欺欺人’来面对疾病……之所以选择不治,就是因为这些东西治也治不好。治不好的病,干嘛要费那些神呢?

马原还称,“心脏不能动”,“心脏怎么能动?不能动的除了心脏,还有脑。”

马原的妻子则说,在为儿子寻求科学治疗等诸多家庭事务上,她从未掌握话语权;双方能达成的妥协,仅仅是“中医调理”。

《人物》杂志的报道还指出,马格的心脏问题,就连邻居都能察觉出来,“后期马格常常运动一会儿就心慌气短,脸色发青,胸骨的凸起也日益明显。”

但由于马原的强硬态度,没有人敢劝说他。

直到2021年上半年,马原自己因“严重心衰”住院治疗,看到心脏手术的普遍,才不再反对让马格接受治疗。

2021年下半年,马格在上海被诊断为马凡综合征(一种罕见病,可导致心血管发生病变),几家医院对于治疗建议说法不一,为马格做手术的事暂时搁置了。

公开资料显,“马凡综合征”是一种遗传性结缔组织疾病,患病特征为四肢、手指、脚趾细长不匀称,身高明显超出常人,伴有心血管系统异常,特别是合并的心脏瓣膜异常和主动脉瘤。

马凡综合征目前尚无特效治疗。病变发展速度个体差异很大,但总体看预后险恶。据Mardoch等调查,有1/3的马方综合征患者死于32岁以前,2/3死于50岁左右。

通过治疗和管理,至少在医生的对症处理下,可以帮助患者减缓病情,减轻症状和改善生活质量、延长寿命。

《城堡里的马原》报道发布后引发轩然大波,马原被指“剥夺儿子就医权”。

总体而言,社会各界均对马原此举予以强烈的批判,但马原“不带儿子看病”是否涉嫌犯罪,产生了不同的观点。

有观点认为,父母没有权力决定孩子的生死,马原之举属于“虐童”,“中国的法律不该以家之名,来粉饰犯罪行为。”

这部分观点认为,马原之举涉嫌遗弃罪或虐待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规定,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笔者通过检索发现,曾有多个“父母拒绝为患病子女治疗”“丈夫拒绝为妻子治病”等被法院判决遗弃罪的案例。

另有观点认为,马原将自己对于生死和疾病的认知,投注到未成年的儿子身上,采取“掩耳盗铃”“视而不见”“自欺欺人”的态度,自私、反智,应予以最为严厉的道德谴责,但不构成犯罪。

这部分观点称,从报道内容来看,马原具有相当的经济条件,除了不让儿子上学、不带儿子看病外,在日常生活中对儿子有相应的照顾;若说马原“故意不救治,逃脱养义务”,这样有些牵强。

持该观点的人士认为,在马原丧子一事中,“生死看淡,一切随缘”的观念,与法律层面的“应有认知”,可能会有冲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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