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一审庭审结束。虽然法官未当庭宣判,但是关于案子的前前后后还是再次被推进舆论视野。据媒体向伤者谢女士的家属求证,宝马女司机肖某在庭审时否认故意拖行谢女士。

对于这个问题上,媒体即便没有展开报道,但是听完谢女士丈夫对妻子伤情和救治的讲述,总觉得宝马女司机肖某承不承认故意拖行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后果很严重,而且善后方面肖某家属也是很不积极,以至于一审庭审前肖某家属向谢女士丈夫致歉求谅解时,也遭到拒绝,谢女士丈夫的原话大意是“对方没诚意拒签谅解书”。


【资料图】

据谢女士丈夫讲述,事发时妻子被车拖行了两千多米,全身只要能与地面摩擦的地方,都被擦破了皮,最严重的是“屁股的肉磨到露骨”,出事后妻子进入重症监护病房长达4个多月,期间昏迷近2个多月。而且令人痛心的是,谢女士到现在仍不能说话、走路,吃饭要人喂,至今谢女士丈夫为给妻子救治家里已经欠了医院近80多万。

换句话说,谢女士是无法再回到以前的状态了,甚至说句实际的话,就是想让她康复到可以说话、可以走路、可以自己吃饭,往后的治疗费也是个天文数字。可即便如此,以肖某为首的肇事方(报道中还提到另一共同肇事者梁某)总共才出了9万8千块钱。这个问题,谢女士丈夫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要求他(她)们(肇事方家属)交,他(她)们就是不交”。

就此谢女士的丈夫虽然也强调,因为无法确定今后妻子康复情况和治疗所需费用,所以还尚未提起民事诉讼。但是作为肇事方,在面对“磨到露骨”的伤者,如果真想取得伤者及家属的谅解,就该全力以赴帮助伤者尽快救治和康复,否则就算庭审上嘴再硬,也是没什么意义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就算肖某没有拖行的行为,仅就醉驾撞人也是很严重的事情。但是事情再严重,只要没有实际伤亡,都还是原则之内的问题。可现在的问题是,肖某不仅拖行了,而且根据事发现场的表现,舆论层面普遍认为醉驾只能解释撞人,至于拖行的问题,“故意”(心理推导层面)的倾向很大。

因为一般来讲,车要是撞到东西,哪怕只是一辆自行车,给车内的冲击也是很大的,尤其是司机,感受更是明显。所以从醉驾到撞人可以解释通,但是从撞人到拖行,如果说不是故意的,确实很难讲通。

就此而言,交警部门认定肖某属于“逃逸”,自然也是合规合理的。另外基于谢女士所受伤为重伤二级,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肖某的刑事责任也肯定是没问题的。因为在事发后不久,有律师综合案情的细节和后果,就曾毫不客气地指出“宝马女司机或涉故意杀人罪”。

因为,无论是肇事的原因,还是肇事的过程和后果,都是令人触目惊心的。我们虽然无法想象一个人被拖行两千多米“硬磨过程”是什么感受,但是从谢女士丈夫所讲的“脸全都是肿的,我都不认识了”来看,也能想到谢女士经历了一场锥心刺骨之痛,并且很可能这辈子都无法消解掉。

之所以强调这些,并不是让谢女士的丈夫也开着车把肖某同样地拖行一遍,而是觉得,既然后果已经这么严重了,法律认定层面也指向“逃逸”,那么肖某作为肇事方,当庭否认故意拖行,除了再次激起谢女士家属的恨意,舆论层面的愤怒,简直是毫无意义。

另外说回醉驾的问题,从模糊的逻辑上讲,醉驾撞人后确实也可能导致不知情拖行的问题,但是这个逻辑只是一种可能性分析,而回到事实后果上,法律认定更强调事情的进展性、发展的逻辑性,至于当时肖某怎么想的,也重要也不重要,起码对认定“逃逸”上不重要。

甚至站在“求生欲”和“求轻判”的立场上,此时此刻肖某说什么不重要,肖某的家属做什么才重要。我们不妨站在谢女士丈夫的立场上想一想,如果肖某的家属积极善后,就算肖某在事发时因为害怕担责任存在“逃逸”行为,也就是不管是主观的逃逸还是客观的逃逸,那么基于“回不去”的现实,相信谢女士丈夫也会酌情考虑谅解的问题。毕竟比起严惩肖某,更重要的是最大程度的救治妻子。

因此对于“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的后续来讲,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肖某家属的善后态度,如果这方面做得好,法律层面的判决是一回事,舆论层面对肖某及肖某家属的评判又是一回事。

不难想象,舆论层面对于肖某来讲,最大的期盼就是“承认过失”,因为面对拖行的残酷,如果肖某不承认过失,那么意味着“磨到露骨”的伤者将被架空,就好像所有的锥心刺骨之痛都是谢女士自找的,而这样的逻辑其实也无异于将世间本该有的正义因果架空。所以也就能理解,为何一审庭审前后,舆论层面又开始愤怒不已,并且伴随着肖某对故意拖行的否认,愤怒情绪再次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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