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误撞村长家狗遭上门殴打要求跪下,旧社会恶霸也不过如此

#男子撞到村长的狗遭上门殴打#昨晚看到《男子误撞到村长的狗被上门殴打 被要求跪下》一文的时候,我是相当的震惊,毕竟持续两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刚刚结束,这种过分侮辱人、明显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暴力事件怎么还会发生?因此在微博上艾特了(@平安汕头)。


(相关资料图)

昨天水母网视频显示,近日,广东汕头一男子撞到村长的狗,被村长和村治安队上门殴打。当事人称:当天开摩托车经过村长家时,因为紧张,不小心摩托失控撞到了前面来的狗。当天,村长叫来治安队殴打他并叫他跪下。

很明显,这则新闻也是一封公开的举报信,村长因私事带着村治安队上门殴打他人,很有可能“涉黑”,公安理所当然应该出面管一管。

在这条微博下,一位网友给我留言:同汕头的,我们村里一支队书记涉黑,儿子白天地保主任晚上黑道大哥,各种伤人放高利贷强买强卖横行十几年,前年扫黑进去了判重刑[doge]

我一直主张,驾驶机动车正常行驶若撞死、撞伤犬只不应该负任何责任,因为携带犬只出门,必须“拴狗绳”,而撞死、撞伤的犬只,一般都是没拴狗绳,犬只乱窜所致。此外,犬只移动的速度非常快,驾驶人员根本就没有能力安全躲避。若瞬间躲避,极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甚至会酿成车毁人亡的恶果。

与之相对应的是,因为犬只管理人失责,导致犬只撞上机动车并造成机动车损伤,犬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沾染上犬只的血迹,犬主应该承担清洗责任。

令人欣慰的是,汕头警方积极作为,及时关注了这一事件,并采取了相应的行动,昨天发布了该案的大体情况及处理进展:

5月2日15时许,潮南区陈店镇上宅村发生一起殴打他人案件。经查,当天14时许,周某坤(男,38岁)驾驶摩托车上班途经上宅村时撞到一长毛犬,发现其无大碍后离开现场。15时许,犬主林某鹏(男,56岁,曾任村干部)带人找到周某坤讨要说法,并对其进行殴打。目前,周某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林某鹏等5名涉案嫌疑人已全部到案,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我们过去都以“乡里乡亲的”来形容村里即使出现什么矛盾,也都能和平解决,至少不会把事做绝。可该事件中,为了一条家犬被撞,而且是“无大碍”,犬主村干部林某鹏竟带领多人对撞狗者周某坤实施殴打,还逼其下跪,旧社会的“恶霸”也不过如此。

这次汕头警方反应快捷,及时抓获了5名涉案嫌疑人,我相信随后一定会依法惩治这些“村霸”,给村民以应有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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