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上女孩儿被掌掴”的事情,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一个女孩乘高铁时,在她后排三个座位,一共坐了2个大人和2个小孩。


(资料图)

2个熊孩子不断打闹,而且不停撞击女孩儿的座椅。

女孩儿忍无可忍,回头劝说提醒。

结果,引起熊孩子的父母不满,双方起了争执。

争执中,孩子家长先扇了女孩子一巴掌,随后,女孩儿也进行了还击。

车厢的吵闹引来了列车长,但家长态度依然嚣张,不依不饶。

后来还是一位好心的东北大哥挺身而出,帮助女孩讲话,女孩才得以脱身。

事后女孩在网络曝光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事情发酵开了,这一家人也刷到了,竟然威胁逼迫她删除视频。

女孩不同意,熊孩子家长反而恶人先告状,理直气壮地去报警了。

试图通过民警的施压,来让女孩删除视频,当晚女孩被传唤到江油派出所。

不堪压力的女孩,也在成都这边报了警。

警方调取了监控,也看了女子手机中拍的视频,证实视频中孩子家人先骂人,先动手打人,挑起事端。

但从当晚8点到凌晨3点半,7个半小时,警方都在调解,希望双方和解。

女孩坚决不和解。

最终,警方判定为互殴,对女子处以200元罚款,对孩子家长处以500元罚款。

女子表示对200元罚款完全接受,但不接受和解,一定会起诉,让始作俑者受到惩罚。

该处罚结果公布后,立刻引起广大网友热议。

其中不少网友表示,对处罚结果不能理解:被打了还要被罚?被打还不能还手了?

也有网友把矛头对准警方:

有录像、有视频,甚至有主持正义的东北大哥的视频作证,为什么当地公安要让女孩和解?

有律师从社会、法律的角度分析,这个过程就是互殴,双方的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处罚的金额来看,先动手的多罚,还手的少罚,警察处理的尺度是得当的,合理合法。

这确实是个非常典型的案例。

过去几十年,我们一直倡导法制建设,但事实上和司法实践之间,仍有很大的脱节。

例如,刑法典上黑纸白字的“正当防卫权”,睡了几十年,被社会广泛诟病后,才不情不愿地部分落实下来。

遇到社会治安案件,一贯的处理思路是“人民内部矛盾”、“和谐”、“调解”,对一些案情明了、对错分明的事情和稀泥,甚至无原则的强制调解。

目标是防止、阻止矛盾的扩大化,前提是不提倡、不鼓励挨打的人还手或者反击。

理论上这并没有什么不对,但实践中的效果,也是有目共睹。

这种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变向鼓励了始作俑者的无所畏惧。

守法的人,要么息事宁人,要么耗不起,不得不选择妥协,一只苍蝇吞进肚里。

而作恶的人,花500块就能实现骂人、打人自由,以后照样嚣张跋扈。

最终的结果是,豪横者理直气壮,老实人唯唯诺诺。

在我看来,这就是某些机关的懒政。

以前技术手段不足,调解有一定积极作用。

但现在监控手机如此普及,再强制做这种和稀泥的事,反而是在拖法治的后腿。

这种治理思想,在社会发展不充分、物质贫乏的时代,或许效果不错。

但今时不同往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已经到了足以影响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阶段。

如果出现这种事,仍然以和稀泥息事宁人,不鼓励受害人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我们的社会治理水平,显然就不能适应我们的国际影响力需要,更不要提文明和法制的文化输出了。

回到本案,虽然上了热搜,但还不够热。

这个高铁打人事件,比金华“插队事件”恶劣十倍,然而在网上关心的人,不及“插队事件”的十分之一。

最后,个人的看法:

肇事者必须严惩,还手的女孩,口头批评教育即可。

女孩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这其中各方责任的厘清,就交由法律去判断。只不过社会需要有更多“硬核调解”的东北大哥,来彰显规则和秩序的不容侵犯,那样才能够触动那些自私自利不讲规则的人,真正推动社会进步。

希望有更多的人关注,有更高的热度,任何一个契机,都是改进法治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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