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亮子”下葬了,一则题为《越野网红戳伤妻子眼睛后自杀身亡》的报道揭开背后的来龙去脉。报道中提到的知情人透露,“越野亮子”自杀前,曾与妻子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将妻子的双眼戳伤。


(相关资料图)

对此,更详细的说法是,“越野亮子”与妻子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两人各不相让,亮子拿起一根锯条先后戳向妻子的双眼,之后驱车离开家。当天下午三四点,有人在一水坑中发现了“越野亮子”离家时开的那台车,并在车旁边发现了“越野亮子”的尸体。

按理说出于对死者的尊重,知情人也好,媒体人也罢,只要基于“越野亮子”的网红身份,把“越野亮子”的悲剧梗概跟网友交代清楚就可以了。可没想到的是,人们不仅对报道不满意,还打开了好奇癌模式,也就是基于“越野网红戳伤妻子眼睛后自杀身亡”这个概括性表达试图深挖“夫妻吵架”。

最典型的是,不少人上来就质问报道的标题有问题,直言“妻子眼球都摘除了,还戳伤?应该是戳瞎吧!这词条偏袒谁,不用我说吧!”不可否认,报道里确实提到妻子眼球摘除的细节,但是指救治过程中摘除的,而不是“越野亮子”在争执中摘除的。可问题是,很多人在理解上,完全是认为“越野亮子”争执中摘除的。

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理解面对暴力信息,人们会因为激愤而“误读”,但是要是基于“误读”质疑媒体在性别立场上袒护“越野亮子”,显然有些跑偏了。另外说回标题《越野网红戳伤妻子眼睛后自杀身亡》,出于媒体伦理,最大限度地进行中性表达,或是回避残酷细节这本就是应该的,这跟袒护和掩饰毫无关系。

还有就是,在警方对案情没作出通报前,有些人上来就是一句“女的肯定出轨,不然男的怎么会下死手?”不夸张地讲,这是比较老套的深挖逻辑,也就是事实都懒得挖,就开始挖奸情了。并且总是一副知情人的面目。

暂且不说“夫妻吵架”背后有无奸情推动,就是真的有,在警方没有通报前,在“越野亮子”刚下葬后,在妻子还治疗中,如此言说也是很不妥当。当然更令人感到无聊的是,有些人又开始带性别立场的节奏了,而彻底忽略了“夫妻吵架”这个关系框架。

与此同时,关于“越野亮子”的自杀,很多人也给打上了“畏罪自杀”的标签,当然也是褒贬不一,有的说“是条汉子”,有的说“不是男人”,总之叙事逻辑上,各有各的道理,彼此之间谁也说服不了谁,跟“越野亮子”和妻子的“你死我活”氛围有一拼。

可事实上,以上这些分歧、非议,报道中其实也都做了对应的解释。关于“越野亮子”和妻子的争执,知情人透露:“越野亮子”经常会带他妻子一起外出直播,在直播中,“越野亮子”与他妻子是姐弟相称,两人经常会因直播效果和话术发生争执。”也就是说,“夫妻吵架”对于“越野亮子”和妻子来讲是家常便饭。

另外,从知情人的话语中,也能得知“越野亮子”是个固执冲动的人。知情人的原话是:“亮子的性格就是这样,生气的时候谁的电话都不会接。”到此为止,即便警方还没有通报案情,但是基于报道,初步定性为“夫妻吵架”失控导致的悲剧,自然也是没问题的。

之所以这样讲,就在于强调网红也好,强调事实未调查清楚之前应该克制表达也罢,都其实是为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因为回到公域,人们只要知道“越野亮子”不在了就行了,甚至对于“夫妻吵架”反思,停留在抽象层面就够了,至于具体因为什么,真还没那么重要。

因为从普遍性的归因上讲,不仅“戳伤妻子眼睛推导不出丈夫自杀”,而且“妻子出轨也推导不出丈夫戳伤妻子眼睛”,也就是说很多人深挖“夫妻吵架”只是为满足好奇癌,除了这个作用毫无现实意义。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面对悲剧不可以评说,而是评说也好,解释也罢,最好基于事件脉络进行分析,基于人性是非进行解释,而回到具体的当事人,最好做最大限度地隐身处理,起码不要对人格进行攻击和丑化。

如此之下,我们再次说回题为《越野网红戳伤妻子眼睛后自杀身亡》的报道,就算它不是最好的报道,但起码一定程度上遏制住了第一波好奇癌的发作,否则标题要是《越野网红戳瞎妻子眼睛后自杀身亡:男的或因女的出轨愤怒下死手》可能会掀起更猛烈的好奇癌。可即便如此,作为试图深挖“夫妻吵架”的好奇癌,也该治一治了,否则刷屏的悲剧到头来只是好奇癌患者的惊悚故事汇,真还不是什么好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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