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丧失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提是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都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通俗理解来看,如果失业人员是因为自己主动辞职的话,也无法领取;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