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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乡村振兴局、文化和旅游部等18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有力有序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提出,提升县域特色产业辐射带动能力,支持大型安置区所在县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森林康养基地、精品生态旅游地创建,推动将有条件的大型安置区纳入区域性精品旅游线路。

《指导意见》提出,聚焦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以满足搬迁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巩固拓展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实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着力扶持壮大县域特色产业,着力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着力提升安置区配套设施,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实现人口市民化、就业多元化、产业特色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转变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为推动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如期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指导意见》明确,提升安置区后续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农村集中安置区规划发展一批“一村一品”专业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手工业、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产业。强化区域产业协作帮扶,鼓励对口帮扶城市大力推介大型安置区所在市县精品旅游线路和重点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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