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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启动了大连市演艺新空间征集申报和评定工作,旨在进一步激发全市文旅市场活力,释放文化消费潜力,培育浪漫大连的多元演艺生态。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园区街区、商业综合体、文化艺术场馆,能在固定时间开展常态化演出,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可申报演艺新空间评定。一是以常态化互动式、体验式、沉浸式演艺和文旅演出为主,有固定演出场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观众坐席不少于50座,每年开展演出不少于50场;二是在大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符合公安、消防、卫生、市场监督等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规范标准;三是进行的营业性演出项目应具有融合性、创新性、示范性等特点,既要实现商业效益,更要体现社会公益追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组织开展评审。

据悉,此次评定出来的大连市首批演艺新空间将优先参与政府组织开展的文旅活动,在品牌打造、宣传推广等方面也将得到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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