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员向纳税人讲解新政策。

中国宁波网记者董娜 通讯员戚朝 汪玲玲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了!”收到税务部门的政策推送消息后,宁波市海曙双翔休闲用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黄春燕马上把好消息分享给老板。

海曙双翔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制作箱包、旅游帐篷的企业,受疫情影响,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企业的订单成本也随之水涨船高,资金一度紧张。

“今年一季度我们实现销售收入约70万元,全年销售额预计在300万元左右。4月起新政实施后,从二季度到年底可以免征增值税约7万元,对我们这样的小企业来说非常可观。”黄春燕说,“这笔省下来的钱将投入到日常运转和业务拓展中,资金链打通了,我们面对疫情也更有底气了。”

图为税务人员进企业了解生产情况。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今年4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还明确了具体征管事项。

“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选择免征增值税的,应开具免税普通发票;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图为税务直播解决涉税疑难问题。

为了让小规模纳税人及时知晓、充分享受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市税务部门利用税收大数据筛选小规模纳税人名单清册,通过“甬税钉”征纳沟通平台、网格化群组等渠道广泛推送新政策。同时,组建税务服务团队,对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开展“点对点”辅导,通过“线上线下”齐发力,确保“真金白银”落袋,充分激发小微企业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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