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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是某海军的上校团长,编造投资理财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一名老年人50万元。近日,宁海法院通报一起冒充军人虚构保健品投资项目进行诈骗的案件。

老陈年近七十,在宁海经商多年。2021年9月底,老陈的妻子通过朋友介绍,结识了李某。李某自称是海军的上校团长,目前处于带薪休假期间。几番交流下来,老陈和妻子对李某的身份深信不疑。

12月中旬,李某借机到老陈的企业打探,在认定了能够从老陈身上大捞一笔时,便开始吹嘘自己马上要转业到宁波市某局上任副局长。老陈夫妇对李某的信任又加深了几分。

之后,李某找到老陈,开始忽悠投资项目,信誓旦旦表示要带老陈一起投资保健品赚钱,自己出资50万元,老陈出资50万元,一个月内就能翻倍赚钱并归还本金,并向老陈展示了投资产品鱼肝油。对“团长”深信不疑的老陈二话没说便将50万元汇入李某指定的银行账户。李某向老陈出具了借条。

不料,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李某却迟迟没有声响,经老陈再三催讨,害怕真相暴露的李某归还了7万元。眼见自己辛苦赚的钱打了水漂,如梦初醒的老陈这才对李某身份产生了怀疑,后经核实,发现团长身份、投资保健品项目都是李某虚构的。

今年4月,老陈报了警,随后李某被抓获归案。经调查,老陈投资的钱早已被李某挥霍一空,李某非但不是“团长”,还是一名盗窃惯犯。李某被抓后,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共退赔老陈19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李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老陈部分损失,可以从轻处罚,但因其具有累犯情节,应从重处罚,故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7年3个月,处罚金四万元,并退赔老陈24万元。

记者 董小芳 实习生 林子一 通讯员 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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