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运营商第三方外包商的三名工作人员通过送卡上门并提供开卡激活服务,趁消费者不备,将新手机号码发送至各“拉新”群,用于注册APP网络平台,获取电商平台的“新人权益”。三人采用上述方式获得含有联系方式、验证码内容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共计3.8万余元。

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加强信息互通,与刑检部门同步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在查阅侦查案卷后,认为该案相较于常见的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为,更具有其特殊性,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更具有警示意义。作为秦淮区院所办理的第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与刑检部门同步立案,适时履行诉前公告程序。

针对此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特殊性,检察机关通过充分讨论,认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是信息时代中涌现的新型人格权益,不仅涉及自然人的个人权益保障问题,同时涉及不特定公众的群体权益,具有明显的社会公共利益属性。

公益诉讼起诉人制作了准备充分的出庭预案,向三名被告释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指明其行为给不特定的消费者所带来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后果,三人均认识错误,自愿认罪认罚认赔。开庭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带领区人大代表团旁听庭审。庭上,公益诉讼起诉人关于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额的认定问题,进行了有理有据的阐述。

合议庭在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后,经过评议,采纳了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全部诉请,并当庭宣判。本案通过邀请代表委员旁听的形式,使得人大代表直观了解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提起范围、办案流程、法律适用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代表们普遍认为此次庭审程序严谨、节奏流畅、气氛严肃,案例契合当前实际,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记者 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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