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违法父母是否担责?来看这份法院《家庭教育令》

密云法院3月29日发布消息,法院近日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一起案件中被告的监护人“切实承担对违法未成年人的监护教育职责”,并邀请心理咨询师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

2021年7月,15岁的李某某主动参与校外纠纷,在争端解决完毕后,他又无事生非,追逐、拦截他人后肆意欺凌,并伙同多人将15岁的高某殴打至轻微伤。之后,高某将李某某等人诉至法院,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法院经审理发现,李某某多次结伙斗殴,在各种纠纷中,或积极跟随、或站脚助威,法院认为他的行为已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称的“严重不良行为”,不仅侵犯了被侵害人的身体健康权、给被侵害人造成了精神损害,还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审理中,法官发现,李某某父母离异,他跟随父亲李某生活。李某经常出差,虽然是直接抚养人,但对孩子疏于照护;母亲钟某也很少去探望,二人均对李某某缺少陪伴,缺乏有效沟通,致使李某某的行为偏差未得到及时纠正。

法院认为,李某某是正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缺乏对事物、行为正确判断力,需要监护人进行有效引导、关注和教育。但李某某的父母均未尽到足够的关心爱护责任和抚养教育义务,不利于李某某的身心健康成长,属于法律规定的“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依法应当予以纠正。

法院因此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向李某某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二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引导李某某遵纪守法,督促他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2022年9月30日前,父母双方保持每月至少各接受一次家庭教育指导;母亲钟某要与李某某每月至少进行四次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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