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日前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对2020年7月31日前核发排污许可证的1051家排污单位,进行发证质量复核,以确保排污许可工作“数据核得准、底数摸得清”。
核发排污许可证是实现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的关键环节,对探索实行发证与证后监管联动,开展已发证企业证后评估及执法检查具有重要意义。
“发放排污许可证并非‘一劳永逸’,后续环境管理才是重点。”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两年以来,我省以“保许可证质量”为底线、以“强证后监管”为重点,探索具有特色的固定污染源按证管理之路,推动固定污染源监管走深走实。
值得一提的是,搭建全省固定污染源信息库,通过建立一企一档,将与排污单位有关的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清洁生产、自行监测、在线监测、行政执法等各类数据进行汇集,完成企业环保档案库建立工作,基本实现“一个平台、一张地图、一套标准规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信息化管理体系。
下一步,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将结合海南实际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抓好排污许可各项工作落实,真正实现企业持证守法、政府依证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新格局,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