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有了直播平台,就出现了不少创造性乞讨方式。


(资料图片)

比如观众打赏一块钱,主播从昏昏欲睡中突然苏醒,拿着根大铁棒子,噌,磨一下,然后突然昏昏欲睡去。我第一次刷到这类乞讨主播时,被他这突然磨一棒子的举动吓了一大跳,还以为突然诈尸了。

这种乞讨终归是卖艺,算得上价值交换,你给他一块钱,看他磨一棒子,跟你看耍猴一样,给你无聊的心增添了点乐趣,这种乞讨并不算太魔幻。

这几天,刘鑫创造了一种新乞讨方式,它充满了魔幻色彩,魔幻到自古至今未有之先例。

未有先例的意思,就是从盘古开天辟地以来,还没出现过这种玩法。既然从未出现过这种玩法,那说明别人都玩不了。

作为江歌案的案中案,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二审,都判刘鑫败诉。一审判决书中提到:

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法院判决措辞中一褒一贬,刘鑫表示不服,觉得自己很冤,在网上咋咋呼呼,闹腾着要上诉。她后面还跟着一些账号力挺,我们也不知道这些账号是水军,还是真实存在,反正绝大多数更像营销号。

很快二审结束,维持原判。

在二审中,法院重申,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从判决书中的措辞看得出,这又是一次法律审判,也是一次道德审判。

天地良心,日月可鉴。

按照法院的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外,刘鑫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共计70多万元。

二审判决结束,除了刘鑫不爽,最不爽的应该是自称作家的陈岚女士。虽然她在小风雅等多起社会事件中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被曾经红极一时的王志安扒得难以遮羞,但,哪里有热闹,她仍旧出现在哪里,硬生生前去抢主角光环。江歌被害后,江秋莲历尽千劫维权,莫名其妙就惹恼了陈岚,陈岚上蹿下跳围攻江秋莲。

这次二审判决下来后,陈岚开足马力依旧围攻江秋莲,可是,她与主角刘鑫的操作相比,略显黯淡:

江秋莲发现刘鑫通过微博正在赔偿募捐,在募捐文章中,刘鑫把自己写得凄凄惨惨,描绘成受害人的角色。

1月3日,江秋莲通过个人微博把奇幻的募捐捅了出来。刘鑫发微博再次回应称,“这些资助,我会公示去向”,“我挣钱以后,会一笔一笔全部还回去”。

什么叫赔偿?赔偿是惩罚,不是搞慈善,不是做捐助。这笔款项的去向是受罚,刘鑫总不会把“公示去向”交代为赎罪?那岂不是犯下找人顶包的罪?

有网友就说了,刘鑫这是对法律的蔑视、对公义的强奸、对善良的剥皮。

说这些有什么用?在乎耻辱的人,就不会为自己写下耻辱的墓志铭。人家要是在乎这些,别说募捐这档子事儿,就连这场官司都不会有了。

从刘鑫之前在微博上的炫耀来看,刘鑫并非没有钱,她的家庭状况还是可以的。但是,法院判又能怎么样,人家就是不想多花自己一分钱,保存实力,过舒服的日子。

人家充分认识一个道理:

既然世界上从不缺缺心眼儿的人,那就犯自己的罪,让冤大头们买单去吧。

刚才看了一下,刘鑫的账号又被封杀了,这是第四次被封杀了。

我看到有网友说“大快人心”,可省省心吧,要记住一个道理:

当一个人不在乎廉耻的时候,第五次注册账号也是迟早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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