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一14岁少女疑遭三男老板诱逼吸毒欲行不轨,死于酒店!
原创李万卿
2月7日,一条视频在微信群里传播。
【资料图】
视频显示,在白布做成的横幅上,写着“杀人偿命,还我女儿”!
一人举着“控诉书”,上面写道:
“2023年2月1日,我年仅14岁的女儿被桔子水晶万达酒店老板、‘局’酒吧老板、股东于某、陈某等三个畜生诱骗恐吓带至桔子水晶酒店房间,威逼我女儿吸食毒品,欲行不轨之事,导致我女儿幼小的身体承受不了毒品之害昏迷抽搐,在痛苦挣扎中死于酒店房间,三个禽兽非但不加以施救,还阻止同行的另一位14岁女孩打120求救。我不要赔偿,只求杀人偿命!还我公道!”
“桔子水晶酒店”大门两侧,还摆放着10多个花圈。
事发地是江苏连云港!
据说,3个嫌疑人已经被抓了。
受害女孩儿的父亲称,2月7日是女儿“头七”,所以到酒店门口摆花圈、为女儿烧纸祭奠。
这事儿,是真的吗?
2月8日,东方网·纵相视频从当地派出所了解到:确有此事!
接线民警称:“具体办案人员不是我。”
连云港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工作人员则表示,“这个事还正在调查,一切以我们市局新闻中心(为准)。”
可以肯定的是,那个14岁女孩儿,真出事儿了。不然,家长也不会没事找茬儿,又是打横幅,又是送花圈,又是发朋友圈......
女孩儿的父亲说:不要赔偿,只求杀人偿命!
此言差矣!
如果,他的女儿真的是被个老板诱逼吸毒、欲行不轨致死,为什么不要赔偿?
当然了,3个老板赔偿之后,也难逃刑责。
唉,“老板”们是咋了?
几年前,上海王董事长性侵9岁小女孩;前年5月,鲍董事长被传性侵养女;如今,连云港3个老板又诱逼14岁女孩儿吸毒、欲行不轨......
这些“老板”啊,一个比一个会“玩”,一个比一个口味重,一个比一个更像禽兽。
再这么下去,“老板”就要成梗了!
多年前,河南镇平的大老板吴天喜,花甲之年霸占20多名花季少女,最终走上不归路。
尉氏县大老板赵志勇等人,强奸多名未成年人,也分别被执行死刑,或被判处有期徒刑......
连云港这桩案子,更加恶劣。
受害人家属反映,当日被3个老板骗入酒店的至少有两个14岁女孩儿,逼迫吸毒,欲行不轨。
3人成伙,是不是团伙作案?
深挖一下,是不是涉黑、涉恶!
逼迫至少两个未成年少女吸毒,天理难容!
《刑法》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强迫的对象是未成年人,则要从重处罚。
如今,14岁女孩死了,更是人命关天。
遗憾的是,网上还有另外一种声音,猜测受害女孩的身份。
这些猜测,都是基于伤害没有降临在自己或自己亲人的身上,才能作为感觉不到疼的旁观者指手画脚。
我们更应关心的是:3个老板是否强迫14岁少女吸食毒品?是否涉嫌强奸(未遂)、猥亵未成年人?这家酒店、这个酒吧是不是黑恶窝点?
坐等官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