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死者朋友、死者同事、死者家属的发声,“苏州女子杀夫藏尸”一案全面进入舆论视野。不过在“案件还在调查中”这个大前提下,所谓知情人的发声,也只是基于案情边缘在讲述,至于女子为何杀夫显然还需警方调查后才能正式揭开。

然而吊诡的是,就因为“学生造黄谣”事件也发生在苏州,“苏州女子杀夫藏尸”一案竟然走向“地域黑”,并且有人还急吼吼地说,“苏州女子杀夫藏尸”一案热度连“学生造黄谣”事件热度的十分之一也没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可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当然不是,一定程度上,“性别互换,评论过万”本就是立场先行的,而非是事实先行,所以结论自然是靠不住的。要知道,无论是“学生造黄谣”事件,还是“苏州女子杀夫藏尸”一案,如果不以案情的严重性区分,无论是道德上,还是法律上,加害者都该被声讨和惩罚,这在常识常理范畴是不应该有争议的。

只可惜,当“地域黑”还没有散去,“性别黑”就发酵起来了。“地域黑”比较好理解,就是简单用事发地、加害者的归属地进行以偏概全,甚至争议到最后,案情是非都不管了,完全把脏水均匀的涂抹在事发地、加害者的归属地上,并且还有持续泛化的趋势,比如事发地的人、加害者归属地的人都会被区分看待。

至于“性别黑”就有意思了,不是说简单的“男黑女,女黑男”,而是面对加害者的性别不同,很多男性认为男性加害者遭遇到的声讨往往比女性加害者遭遇到声讨要大出很多个量级。由此再去理解“性别互换,评论过万”可能就更容易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性别互换,评论过万”确实是存在的现象。但是这只能说舆论声讨上有区别,但不代表人们就真的不分是非。实际上,这种差异的出现,是因为女性相较男性确实在暴力受害上是“天然的弱势方”,当然我们说的是整体情况,不是说不存在男性被女性暴力伤害的情况。

因为就家庭暴力中的身体侵害比重来看,一直以来都是“男打女”多一些,虽然没有明确的数据强调这个事情,但是好像已经被人们默认了。至于杀妻案多,还是杀夫案多,就报道的情况来看,确实也是杀夫案更多一些。

如此之下,出于公共正义的情绪释放,自然也是对男性加害者声讨更多。至于女性加害者,倒不是不去声讨,而是因为小概率属性,比起真实案情,人们更看重真实案情背后的花边故事。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牵涉到女性加害者,除了激情杀人的情况,往往女性加害者是个很有故事的人。比如情感经历丰富、社会脉络复杂,以至于在真实案情之外,更容易被媒体和舆论青睐。这在一定程度上,跟文化审视建构有很大关系。

所以我们会发现,即便警方还在调查中,舆论上却已经全面开花了。比如死者朋友在发声中提到,“杀夫藏尸女子喜欢打赏男主播”,暂且不说这跟杀夫有没有关系,但给人的感觉是,这女的不是个省油的灯,紧接着死者朋友还提到“丈夫曾借钱为其还债”,更加深了这种不好的印象。一言以蔽之,“杀夫藏尸”惨剧是因为“男的找错了老婆”。

另外,死者同事在发声中也强调“男方很上进,传女方欠了很多钱”,并且死者家属也说“一年前察觉异常,妻子称他外出躲债”。到此为止,即便真实案情还没有释出,但是“经济纠纷”很可能是这起惨案的一个关键因素。

之所以这样拆解,就是想说,即便只是基于案情边缘信息进行争议,也最好把逻辑理顺了,而不是上来就是“地域黑”和“性别黑”。平心而论,基于一起惨案确实可以反思一些问题,但不见得所有问题都要往里装。

因为无论是杀妻案,还是杀夫案,基于婚姻矛盾去解释,也只能解释一部分,而对于善恶是非,终归是复杂的。所以对于那些动辄因为杀妻案、杀夫案就恐婚的人,只能说脑子是个好东西,希望你有,就算现在还没有,也要努力做到将来能有。

这个问题归结到“苏州女子杀夫藏尸”一案上,其实就是,别让跑偏的争议超过真实的案情。换言之,争议也要基于真实的案情进行,而非边缘的案情还没有认真细看,就开始基于个案进行泛化式的抄检和互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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