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高铁上被熊孩子妈妈掌掴”一事可谓一波三折。先是警方介入,认定“互殴”,各打板子(女子被行政罚款200元,熊孩子妈妈被行政罚款500元);紧接着被掌掴女子称完全接受警方的行政处罚,但是坚决不和解,直言一定要让始作俑者得到该有的判定,并且提出处罚要比自己更重的诉求;对此舆论层面瞬间炸锅,不少人很是不理解对被掌掴女子的处罚结果,觉得被打了还要被罚,被打了还不能还手,所以觉得认定“互殴”不妥,应该认定“正当防卫”才对,因此支持女子坚决不和解,并且建议提出行政复议。当然结果也不出所料,女子在最新的表态中称“将提起行政复议”。

一定程度上,警方和舆论层面在认定这起案件上之所以会出现分歧,并不是真的存在绝对分歧,而是判定的标准不一样。警方往往更强调社会和法律的协同作用,也就是更讲究整体上的平衡性,而非纠结于绝对的是非对错;而舆论层面主要是根据道德正义在看待问题,也就是“只要我不是挑衅者,我就不应该受窝囊气”。


(资料图片)

怎么说呢?两种看待问题的方式单独拿出来都没问题。但是回到社会建构层面,显然警方的平衡性处理方式更能“以小见大”,不仅可以解决当前的问题,也可以影响未来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显然女子被行政罚款200元也是“没问题”的。

但是对于熊孩子妈妈被行政罚款500元的判定,是轻是重,却可以从道德正义层面进行审视。因为就事理而言,熊孩子撞椅背是矛盾触发的大前提,女子无法忍耐后回头制止是小前提,而熊孩子妈妈的不得理还不饶人是导火线、上手掌掴是升级矛盾。

所以,也正如被掌掴女子接受采访时强调的,完全接受警方的行政处罚,但是坚决不接受和解,也就是希望对熊孩子妈妈的处罚更重一些。坦率地讲,这也是舆论层面热议“互殴”判定的主要原因。

说到底,判定“正当防卫”也好,判定“互殴”也罢,只要能体现出对熊家长的绝对打击就行,也就是在判定“都有错”的前提下,对熊家长“不得理还不饶人”的行为进行更严厉的惩罚。因为我们很清楚,只有对熊家长进行严厉打击,才可能最大限度地约束熊孩子。

所以说回“女子高铁上被熊孩子妈妈掌掴”的事情,女子硬刚熊家长自然就是教训熊孩子的最好方式。因为从女子的角度来讲,可以理解熊孩子的不懂事,但是不懂事触发的被掌掴结果,总是需要有人承担的,而这个承担的账单追溯到头,自然就是熊家长的责任。

另外从更广阔的影响上来讲,只有从现实案件中体现出对熊家长的重击,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消解熊孩子的不懂事行为。说到底,孩子的熊多半都是家长的熊导致的,尤其是那句“孩子还小”的辩解,简直可恶到极点。

是的,“孩子还小”可以导出“不懂事”的推论,但是自家孩子惹下麻烦时,最先应该教训的是孩子,而不是维护孩子,教训别人理解孩子。不夸张地讲,很多因熊孩子生发出的矛盾,十之八九都是因为熊家长把事理本末倒置了,以至于“不得理还不饶人”就会成为熊家长的主要标签。

而面对这样的现实,如果只是罚顿饭钱,即便熊家长口头上“磕头如捣蒜”般认错和解,但是回到现实里,不见得会真的认识到错误。甚至对于有些熊家长来讲,总觉得一巴掌五百“挺合算”,可能下次还会继续上手。

所以,对于惩罚熊家长来讲,一定要罚到不敢动手。因为只有不敢对外人动手,才可能会在家里认真教育孩子。所以对于被掌掴女子来讲,她自己还不嫌麻烦要硬刚,作为外围的公众自然是要全力支持的。毕竟这关涉到如何治理熊孩子,因为只有让家长不敢熊,孩子才能做到最大限度地不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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