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燕梳楼

刚刚,吴谢宇二审维持死刑。


【资料图】

央视新闻只有一句话,一个字都显多余:

吴谢宇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吴谢宇上诉维持原判。

显然,对这样手段残忍、影响恶劣、人神共愤的恶性案件,作为权威媒体面对预期中的判决,已经不再想浪费笔墨,潜台词只有一个:速速去死。

11天前的5月19日,吴谢宇弑母案迎来二审,控辩双方围绕其作案时是否存在精神障碍展开激烈辩论,辩护人多次向法庭申请精神病鉴定未获支持。

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告,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定于5月30日上午9时公开开庭宣判,而法律界也展开了一场是否会轻判的大讨论。

支持会轻判的依据是,吴谢宇以极端手段杀害自己母亲,其作案动机和手段有悖常理,非一般意义上的正常人所能实施、所能理解,所以作案时可能存在精神障碍,且有悲观厌世情绪。

辩护人还提交了吴谢宇具有精神病家族史的证据,其近亲中,三姑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四姑存在智力障碍。所以辩护人认为,吴谢宇作案时可能罹患重度抑郁发作伴精神病症状,并因重度抑郁发作导致“扩大性自杀”。

所以其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受限,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最重要的是,一审时他父亲那边就有30多名亲属联名签署请愿书,称吴谢宇是“吴家的单传血脉”,请求法院刀下留人。二审时,连吴谢定的舅舅都一度动摇,表示愿意原谅。

这也并不是没有先例。此前轰动全国的老丈人将女婿一家三口灭门的案子,就是因为“家属出具谅解书”而获得轻判,从死刑改成了死缓,如不是高院勒令重审,说不定就混过去了。

无论是精神鉴定还是家属谅解,都可能改写二审判决,也改写吴谢宇必死命运。但直到昨天,法院也没有答复辩护人提出的精神病鉴定申请,亦未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

而另一边,因为吴谢宇的父亲早已离世,其杀害的又是自己的母亲,所以父亲那边的联名请愿作用微乎其微,更重要的是其舅系亲属的意见,但其大姨此前一直拒绝原谅。

从二审结果来看,显然法院既未采纳辩护人的精神鉴定意见,亦未采纳吴家亲属联名请愿意见,而是维持了一审原判,依法作出死刑判决。

也就是说,在这场全国关注的弑母案中,吴谢宇必须得死!

无论是天道人伦,还是法律正义,都注定了吴谢宇的死局。即使他是北大学子前途无量,也改变不了其魔鬼的本质!

这样一起震惊全国、手段残忍、灭绝人伦的案子,不可能有任何转寰的余地,既没有人敢在程序正义上作妖放水,更没有人敢在天道人伦面前倒行逆施,否则必受天谴!

讽刺的是,一审时吴谢宇曾辩称自己在父亲去世后悲观厌世,弑母也是为了帮其解脱。也就是说他自己不想活了,从而“扩大性自杀”,但实现上又表现出满满的求生欲。

在制造了孤儿杀害寡母的凶案后,冷静逃亡,并骗取亲戚们一百多万的钱财用以挥霍,直到被捕。被捕后又写下长达5万多字的悔过书,试图争取舅舅一方的亲戚谅解。

一审后他不服判决,又提出上诉。他的种种“努力”,无非是想拖延时间甚至逃脱死罪,这哪里有一点忏悔之心和“悲观厌世”的样子?

好在,二审认定吴谢宇犯罪动机极其荒唐,手段十分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维持死刑判决。

从2015年到2023年,8年都过去了,弑母的恶魔还在人间游荡,不能不说法律太宽容了,对这样毫无人性的畜生,就应该斩立决!

十月胎恩重,三生报答轻。任何对父母作出极端行为的人,都应该接受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审判,否则就会道德失序、人间失格!

父母之于子女的人伦,是所有道德与沦丧的界碑。一旦打破,将万劫不复,畜生当道。

如果一个杀害自己母亲的人都能法外容情,那么天下的母亲都会岌岌可危。

何之谓生,何之谓死?死不是死者的不幸,而是生者的不幸。

从这个意义来说,吴谢宇必须死!

而且应该速死,斩立决!

-End -

位卑未敢忘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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