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污蔑偷拍事件。

有网友发文称,在成都地铁一号线,被两位女生质疑,鞋面上装有摄像头,偷拍她们。最后警方调查,还了男生一个清白。


(资料图)

但这位男生,不同于那位被污蔑偷拍的大叔,他不准备原谅,要起诉硬刚到底。

因为当时只有一人道歉,并且态度很敷衍——戴帽子的那名女子飞快地朝他说了一句,“帅哥,对不起。”随即转身走出办公室。

为了一场已经解开的小误会,起诉到法院,是不是小题大做?其实,我是非常支持起诉维权的。原因很简单,法律是最后一道底线。

最近密集发生的污蔑偷拍事件,女生污蔑大叔偷拍,杭州师大“女生骂男生偷拍后称认错人”,以及本次事件,冲击的恰恰是社会的信任底线,它背后预示着一个可怕事实:

“疑罪从有”,莫须有式维权,正在成为一股很恶劣的风气。

在我看来,女生缺少安全感,在公共场合担心被偷拍,神经敏感一点,不是什么罪过。但最起码的底线是,第一,凡事讲证据,在指控对方偷拍前,起码要拿出相应的证据;第二,冤枉了好人,那就真诚地给人家道个歉。

因为你的过度敏感,影响了人家的声誉,耽误了人家的时间。看男生控诉的,在等待民警核实情况前,他只能双手背在背后,靠墙站着,路过的乘客,投来各种异样的眼光。

明明是清白的,因为莫须有的指控,却像犯人一样,脱下鞋子被检查盘问,尊严都牺牲掉了。

当然,如果女生态度端正一点,诚恳表达歉意,男生多半不会继续追究。错了就要认,挨打要立正。如果诬告了他人,可以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甚至都不用道歉,那道德成本,法律成本未免太低了。

最恶劣的地方,不是一些女性神经兮兮,过度紧张了,在公共场合草木皆兵,以为动不动就有人偷拍,而是用一种很轻佻的态度来进行反偷拍。

比如那位污蔑大叔偷拍的女大学生,在大叔被证实是清白的以后,还将视频挂在网上;再比如本次事件中,两位女生在误会解除了,对给他人造成的困扰,丝毫没有悔意,打算用敷衍的道歉来掩盖自己的过错。

我们知道,现代法律有一条原则,叫“疑罪从无”——既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应推定其无罪。通俗来说,我们不能随意假设一个人是坏人,然后让他自证清白。

这样的法律观念,在社会化的人际相处中,同样应该是一个重要规则。“疑罪从无”,如果变成了“疑罪从有”,构陷的成本太低,只会让诬告成风,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社会信任彻底崩盘。最终的结局是,好人被冤枉,坏人偷着乐。

短时间内密集出现诬陷事件,这未必是偶然。反偷拍是一件严肃的事,可怕的是随意定罪,更可怕的是,明明证明了是诬告,还没有任何歉意。

所以,既然道德良心约束不了诬陷者,那就交给法律,用法律来守护这道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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