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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布鸭脖事件调查结果。有两点啊,鉴定结果是没有比对实物的,因为“鼠头”当日就被涉事食堂工作人员丢弃,以为毁灭了物证就死无对证。

但因为这个谎言太离谱了,省一级的只能一层层排查,看食堂后厨视频,查采购清单,问涉事食堂负责人、后厨当事人、当事学生和现场围观学生等,判定异物不是鸭脖。再根据国内权威动物专家对提取的当事学生所拍现场照片和视频进行专业辨识,判定异物为老鼠类啮齿动物的头部。

另外一点说到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未认真调查取证,发布“异物为鸭脖”结论是错误的。

我个人理解如果真的是不认真,那当时通报为鸭脖的局长,还有参与比对的公职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了,明明是老鼠头,作为有监管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为鸭脖,严重影响职能部门的公信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这里面还有利益输送,那就涉嫌受贿罪,数罪并罚。

至于伪证罪,因为整事件不是涉及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对与案件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这里不是刑事程序,所以不构成该罪。

关于学校,我很好奇,当初用了什么手段,使得发声的学生确认是鸭脖。如果只是口头恐吓,因为没有恐吓罪,最多行政处罚,十日拘留,加罚款。但这个性质很恶劣,教育局需要好好查查。

一件简单的认定,因为某些人的饭碗,说了谎,作为监管的部门,可能有利益捆绑,也强出头,圆这个谎,最后不得不要4个省一级的职能部门一起查办正本清源。不是一个好现象。

如果不是当初的视频,让全国网民一起见证。那个发声的学生只好憋屈一辈子。所以这次一定要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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