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随便从脉脉转发吃瓜信息了!现在已经形成悲催的法院判例:有人在脉脉转发“大瓜”,首次 被法院认定构成侵犯企业名誉权,赔2万7!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0年10月13日早上,侯某的手机突然收到脉脉推送的一篇文章,题为《某公司教育员工实名检举某部门领导》,文章中实名提到了部门领导张某“两面三刀”、“拾人牙慧、鹦鹉学舌”、“技术水平很差”、“德行差的出奇”、“管理水平也差的惊人”、“心胸狭窄、恶意报复”“肆意打压员工”等内容。

侯某看到脉脉的爆料版块有很多人都在转发该文章,基于吃瓜的心态,也跟风进行了转发。

据统计,该文章曾在短时间内引发大量关注,浏览量10000+,跻身热度榜第一名,热度高达829.3万,有大量用户跟风留言。

但公司处理结果出来,文章中描述张某的诸多信息被证实属于不实消息。

随后,文章中的主人公张某以侯某恶意发布不实言论为由将其起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

侯某接到诉状后很惊诧,认为自己不构成侵权:

我只是转发,文章不是我写的,而且我也不是第一个转的,凭什么告我啊;

我是以图片形式发布的,是脉脉平台没对图片进行审核,没处理其中涉及相关人的信息,就算出现侵权结果了也不是我造成的啊;

当时大家都转了,我完全是吃瓜心态,没有加入看法,我和张某更无仇无怨,我不是有意诋毁他、故意散播;

他也不是啥大人物,我也没给他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啊。

但法院不这样认为。审理后,法官在判决书里这样写道:

本案中,侯某虽然以图片的方式转发文章,但文章中明确提到张某的姓名,并包含了“两面三刀”、“拾人牙慧、鹦鹉学舌”、“德行差的出奇”、“管理水平也差的惊人”、“心胸狭窄、恶意报复”“肆意打压员工”等内容,在没有相关证据的情形下,即便是转发,侯某也应能够意识到该文章侵权他人合法权利的可能性较高,上述内容在互联网上传播,极易引致不特定公众对张某的社会评价降低。

因此,侯某构成侵犯名誉权意义上的诽谤,应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侯某支付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维权合理开支等2.7万元。

自媒体人今后更要注意了,这都能判赔2万7,在脉脉找素材时,如果不能“保真”,法律风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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