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桩离婚案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资料图)

8月29日,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则民事判决书,女子生育期间遭家暴,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

经查,田某某、米某某均系二婚重组家庭,于2018年11月登记结婚,并于2021年12月生育一子。

田某某表示生育小孩期间,米某某出轨、家暴,对自己造成巨大精神伤害。米某某辩称,家庭暴力是事实,但其他事实不符,同意离婚,但孩子由自己抚养,且不会支付各项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现二人婚生子尚不满两周岁,双方更应当珍惜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现田某某提出离婚,但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驳回田某某要求与米某某离婚的诉讼请求。

网友们纷纷表示:离个婚怎么这么难?

离婚为什么这么难?

一、有时候提起离婚时感情未完全破裂。

生活中,夫妻吵架拌嘴是常有之事。有时夫妻因为日常琐碎的小矛盾,一时意气就闹到法院去,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二、证据不足。

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的,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打不赢官司”。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必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欲速而不达”,反而可能“打草惊蛇”。客观上,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一方很少有人会刻意收集各种证据。导致诉讼离婚时,常常因无法举证而处于不利状态。以家暴为例,很多人因为没有证人、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导致法院无法认定另一方实施过家暴,更无法据此作出损害赔偿。

三、现实阻力。

主观上,受“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的传统思想影响,不少人把离婚套上了许多无形的“枷锁”,认为离婚不该大张旗鼓地闹上法庭。

离婚本就是两个人的事,强扭的瓜不甜,既然一方坚持要离婚,事实上婚姻就已经破裂了,就应该让离。

希望随着《民法典》及其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的完善,能从法律上减少和避免因“离婚”引发的悲剧。而不是像宁顺花一样依靠“舆论”的力量,才能迎来“正义”的审判。

离婚程序是不是应该简化了?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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