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恶犬伤人风波,女童家属发起200万募捐,到18日下午5点时,已经筹到了150万元,消息一出,舆论瞬间变味了。

很多网友质疑,狗主人已经抓到了,治疗费用当然应该是责任方出,现在就贸然募捐,一开口就是200万,是在利用热度,消耗大众同情。有网友嘲讽,“韭菜的钱就是好割”。


(资料图)

这种质疑有没有道理?当然有道理。

恶犬伤人,首先是一起侵权事件。《民法典》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狗主人要承担主要责任,进行民事赔偿。物业方面因为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能也得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

据最新报道,狗主人已经表态,愿意承担相应赔偿,后续会安排双方家属见面。至于物业方面,前期垫付了一些医疗费用。

其次,我看了下相关报道,受害女童家属,不算是特别困难的家庭,有房有车,年收入接近十万。

现在,狗主人说愿意赔,受害方也没有看到有变卖家产的动作,上来就先募捐,让社会来承担侵权成本,这样的买单顺序,确实容易引发质疑。

200万不是小数目,慈善这种社会救济方式,它是来救济那些真正走投无路的穷人的,不能狗主人犯错,最后让大众来买单。

所以舆论风向变了,说明慈善的信任成本上升,不能怪大家没有冷酷没有爱心,鞭炮男童豆豆妈的争议毕竟是前车之鉴,大家不想自己的善心,变成了别人敛财的工具。

但我想说的是,第一,从来就没有人强迫捐款,能捐就捐,面对这样一起惨剧,还是少一些嘲讽,少一些恶语伤人,嘴下留情。第二,我们应该尽量站在受害者的立场,去思考募捐的决定是否合适。

华西医院医生,之前曾谈到了女童的会诊情况,女童身上有20多处撕咬伤,情况相当棘手,前期的治疗,后期的康复,将是一笔巨大的费用。

女童的家属说,“由于事故的严重性和治疗的复杂性,我们的经济状况无法承担这样庞大的费用。我们根本想不到任何办法,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还远远不够”,所以才向社会发起了公开募捐。

此事情况特殊,向社会寻求帮助,是人之常情——狗主人表示愿意赔偿,但真正敲定赔偿额度,走完民事赔偿的流程,往往需要漫长的过程。愿意赔和愿意足额赔偿,这是两码事。再者哪怕是卖房卖车,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但现在女童的救治十万火急,在医院每多躺一天,都是天价的开销。慈善要救穷,同样也应该救急,解决燃眉之需。

其实在捐款的页面,家属已经声明了,所有善款都会打到医院账户,用于孩子治疗,用不完的会转到慈善基金会中。

所以,面对家属的承诺,大家不妨还是多一份谅解。女儿被撕咬,已经是一起惨剧,无端地质疑和嘲讽,恶语伤人,酿成网络暴力,只会造成二次伤害。

一句话,有能力有意愿,就伸出援手;不信任,那就围观监督。接下来,我们也期望,家属能够开诚布公,专款专用,及时公布救治费用和善款明细,让善款暴晒在阳光下。

总之,能在短时间快速募捐超百万,说明很多人依旧愿意慷慨解囊、付出爱心,受害女童的家属一定不要让那些信任的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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