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崇州两岁女童涵涵遭遇恶犬咬伤,这一悲惨事件持续引发广泛关注。10月18日上午,女童的家人选择在轻松筹发起了200万元的筹款,意在涵涵的未来治疗与康复。人们纷纷伸出援助之手,传递着爱与温暖。据悉,目前捐款已经全部到位,而狗主人也已经被刑事拘留。

在筹款过程中,许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纷纷献出自己的爱心。有的人甚至自己本身并不是很富裕,但是也积极地伸出了援助之手。他们的慷慨不仅给予了涵涵家庭经济上的支持,更是给予了他们精神上的鼓励和慰问。这些善举让涵涵一家深刻地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

然而,家属发起捐款的行为却引发了网友激烈争论。


(资料图片)

有人表示,我不明白的是,小女孩家里一分钱存款都没有吗?没有的话去亲朋好友那里去借啊,为什么这么快就要动用公共资源,是很聪明吗?

也有人表示,个人觉得家长现在募捐是为了救急,先救命要紧。如果后续狗主人有足够的赔偿能力一次赔个几百万,是不是应该把前期爱心人士捐的钱退回去?

还有人表示,物业垫付,犬主赔偿,干嘛还占用社会资源去筹款呢?爱心人士固然不少,但这个社会真正需要捐款的,绝不是靠流量来占用公共资源的人。对于这种行为,的确有些反感。

涵涵的家人表示,他们现在唯一的牵挂就是孩子。对于网络筹款一事,一名家属透露,由于涵涵的伤势严重,后续治疗需要高额的费用,他们无奈之下只好选择在网上发起筹款活动。他恳求大家能够理解他们焦急的心情,并表示他们只想让孩子尽快得到良好的治疗,让孩子早日康复。

对于家属筹款的情况,我们应该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来看待。虽然筹款是一种表达爱意和关心的行为,但是也需要注意其背后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在找到涉事狗主人的情况下,狗主人和物业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是因为他们的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失的发生,并且他们有义务为这种行为承担后果。

还有网友质疑,这次募捐活动是否家属本人筹款?对于此事,我们需要更加谨慎地对待。在处理此类事件时,我们应该对相关人员的信息和事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果有人以个人身份筹款并声称是某人的家属,我们需要核实他们的身份和关系,并确保他们是为了涵涵治病而筹款。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什么样的情况才可以申请社会捐助呢?

无论哪个平台,都不会任由大家发起募捐事项,而是规定了一定的条件。以轻松筹为例,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发起求助者身患重病急需治疗,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医疗费或者康复费用。如果求助者购置了医保,也不会因此受到任何限制。

即使拥有一套住房和一辆代步车,也不会成为阻碍其申请的绊脚石。据网友爆料称,轻松筹会收取0.6%的手续费,而水滴筹则收取3%的平台服务费。不过,水滴筹对于经济困难认定较为苛刻:患者已尽力通过其他渠道筹集,但仍然不足以弥补缺口。

2、已经捐助出去的款项还能退回来吗?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普法进行时#

由此可见,对于普通的赠与在财产转移前是可以撤销的。而对于爱心捐赠款项来说,它属于具有社会公益的性质,因而原则上只要捐赠的财产已经转移,就无法再要求对方退回了。除非是捐赠人能够证明捐赠事项不存在,或者受赠人严重违背了承诺等情形。

狗主人和其他责任人是要承担责任的,可以先要求责任方来支付,实在不够的或者急需用钱的,可动用自己的积蓄应对,社会公众应当是最后一步。如果每个家庭出了事,都要他人捐助,那么责任方还要承担责任吗?自己是否应当先尽己所能自救呢?

刚哥以为,如果涵涵的家人确实经济比较困难,当然可以发起网络募捐。而且对于大部分网友来说,其之所以捐款乃是同情孩子的遭遇,所以都是自愿捐助的。如果经过医生评估确实需要200万元,而家属一时间却难以凑齐的话,我们应当予以理解。

在这个充满爱和关爱的社会里,我们期待着更多的人能够关注和支持遭受意外伤害的家庭,让他们在困难时期得到更多的帮助和关爱。同时,我们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重视犬只管理和宠物主人教育,为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安全、美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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