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警接到市民举报称,在海口绕城高速火山口互通路段东往西方向,一辆车牌号为琼A8××B8的厢型货车后车厢内载着6人,且随意抛扔物品,存在安全隐患,希望交警部门查处。

接到举报后,海口交警立即锁定该车辆的具体位置,执勤民警随后在绕城高速火山口互通匝道处将该货车截获。在现场,执勤民警发现该货车后车厢顶覆盖着一层帆布,车厢内堆放着一些工具,6名工人有的坐在车厢内吸烟,有的站在车厢尾部向外张望。

经调查,该车驾驶人邱某林(男,广东阳春人,46岁,准驾车型为A2、E)、副驾驶座上的1名乘客、车厢内6名乘客均系海南省某电力工程公司员工。当日由邱某林驾车从海口琼山区云龙镇出发前往秀英区海秀镇。因公司未安排员工接送车,6名员工只能挤在装工具的后车厢内。该车为普通轻型厢式货车,核载人数2人。经查,该货车除了违规载人,还存在擅自加装护栏和车棚违法行为。

邱某林存在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在高速公路上乘坐机动车向车外抛扔物品、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技术参数等三项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和72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的相关规定,对邱某林合并处以罚款2700元处罚、记6分。

下一步,海口交警将深入该涉事公司约谈其负责人,通报该公司车辆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并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对存在的交通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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