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渔船提前回港休渔

中国宁波网记者余建文通讯员曾刚鲍明浩

5月1日12时起,东海“封海”,我市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渔船、捕捞辅助船,总计4091艘应休渔船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其中象山、奉化、宁海三地应休渔船合计3841艘,其余各区(县、市)250艘,总数较往年小幅增加,最长休渔时间为4个半月。

5月8日至8月1日,全市涉渔经营场所将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除钓业外)和活体水产品(含暂养),以及其它违法违规捕捞的渔获物。

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往年相比,今年伏季休渔新增了马鲛鱼保护区禁渔内容,渔业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在3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禁止在象山港马鲛鱼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开展所有捕捞生产。全面伏休开始后,我市将继续紧盯海面、港口、市场三大重点区域,严打偷捕行为、严管伏休渔船、严查违禁渔获,全力抓好伏季休渔管理。

保护马鲛鱼产卵地执法行动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协同多方力量,联动深入推进渔业安全生产“春雷行动”、马鲛鱼保护区禁渔、甬江水系禁渔等多项执法工作,采取“港口查、海上巡、陆上督”等方式,开展高频化、联动化执法检查。

截至4月28日,全市共计开展检查1668次,出动执法人员10201人次,执法船艇1105艘次,航时2880小时,航程24209海里,累计检查渔船3106艘次,责令现场整改安全隐患1190处,责令限期整改隐患渔船317艘,停航整改38艘;查办行政处罚案件443起,罚款234万余元;行政拘留案件7起涉案人员9名;查获涉渔三无船舶120艘。执法频次、处罚力度较往年有较大提升。

查扣涉嫌违法捕捞的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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