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

中国宁波网记者孙吉晶通讯员鲍明浩文/摄

记者今天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通报,宁波市以及鄞州区、奉化区、慈溪市、象山县获评2021年度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单位。至此,我市已连续4年获评省乡村振兴考核优秀。

2021年,全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372.5亿元,同比增长3.0%,创近十年来新高,一产增加值356.1亿元,同比增长2.8%,两项绝对值均居全省首位;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居全国全省前列。

农业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69.23万亩,同比增1.4%;粮食总产量67.79万吨,同比增0.5%,创近九年来新高;出栏生猪90.4万头,同比增16.2%。宁波种业、薇萌种业进入全国细分领域前5名,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1.1%,居全省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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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持续深化“千万工程”,新增省级美丽乡村标杆县1个、特色精品村30个、达标村600个,乡村振兴示范带20条。创新实施“片区组团发展”“艺术振兴乡村”等做法,全市已有片区组团128个、涉及729个村。全面开展农村公厕服务提升行动,新(改)建农村公厕1131座,新增省级星级农村公厕230座。

富民强村行动稳健前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高于GDP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的良好势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为1.72,比上年缩小0.02。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9217元,同比增长15.2%。全市所有建制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总收入100万以上村占比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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