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中国宁波网记者伍慧通讯员万鲁宁

记者今天从市民政局获悉,2022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近期已启动。据了解,凡是2022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12月31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基金会均应参加年检年报。

根据要求,市级社会组织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按“社会组织网上填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社会组织文书确认及上传签章页-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的程序,完成年检年报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根据省政府“一网通办”相关要求,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检年报工作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全程网上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

据悉,年检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情况;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党组织建设及开展活动情况;依章程换届及开展活动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分支(代表)机构设立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年度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等。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针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市民政局将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社会组织进行为期1个月的整改。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参加年检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市民政局将视情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