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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司法局了解到,本市首次开展的全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已圆满完成。来自基层调解组织以及市属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29446名调解员参与了此次等级评定工作。其中,产生90名一级人民调解员。

2020年8月,北京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先行在西城、房山、通州区进行试点。2021年9月,市司法局参考试点经验进一步明确了评定主体、评定条件、审查与公示程序、管理考核制度以及评定结果运用,并通过全市调解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全市等级评定工作如火如荼展开。东城、丰台、石景山、门头沟、大兴、怀柔、平谷、延庆8个区人民调解员的参评率超过90%,其中,丰台、石景山、门头沟参评率达到100%;27家市属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参评率超过90%。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员)协会把关参评条件、逐级逐份审查资格。通过线上评审,对参评调解员临场应变、理论知识、调解实践等能力进行考查,结合线下材料审查情况予以综合评定。此外,还邀请了法学教授、组织与人力资源领域专家、人民法院法官参与打分评定,最大限度地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历经层层审核考评,此次等级评定产生90名一级人民调解员,625名二级人民调解员,1186名三级人民调解员,18010名四级人民调解员和9535名无等级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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