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一觉醒来,发现有几个未接来电。索性逐一回电,竟然都是提醒我赶紧去买点蒙脱石散备用。没有时间多问,穿上衣服就冲到小区的药店里。到了店里,发现里面没什么人,心里暗自庆幸自己来得比较早。

结果一开口就懵了,人家药店的美女捂着嘴巴看着我笑。这还真有点莫名其妙,我于是问她到底有没有。美女笑着说,昨天早上都售罄了,彻底没货。天啊,还以为我这个小道消息来得比较及时,没想到全世界的人昨天都知道了要抢购蒙脱石散。


(相关资料图)

每次遇到突变,不法商家都会借机大发国难财,这次当然也没有例外。原本十几元一盒的蒙脱石散,竟然有人把售价提高到了近80元。就连再普通不过的诺氟沙星胶囊,所谓的“现货”网店也有人将价格飙到144元3盒售卖。

仔细浏览了一下新闻,才知道事情的梗概。可能是上海检测到了一种新的变异新冠病毒,它就是令美国非常头疼的头号流行毒株XBB.1.5。据悉,该病毒具有极高的“免疫逃逸”能力。聪明人或许前阵子就未雨绸缪,开始囤积相关的药品了。

话说中国人的这个囤积居奇的传统自古有之。每次爆发疫情,都会有人抢购。非典时期,有成袋成袋抢食用盐的。走在大街上,抢购食用盐的队伍浩浩荡荡,看上去好不威风。政府说了,中国最不缺的就是盐,可是奈何弦断有谁听?

后来,有人蹿腾去抢醋,说是可以杀菌。装醋都用20斤甚至50斤的塑料桶,仿佛一下子要买够两三年用的。没多久,几个中药的所谓偏方又在人群中流传开来,大家又一拥而上抢中药材。有家中药材行的老板感叹,很多年都没有最近这么好的行情了。

新冠初期,大家并没有太多储备药品,因为那时候还不知道要存储什么。等到防控策略变得宽松后,很多人都在疯狂抢购连花清瘟、布洛芬。有位宝妈在社交平台晒出自己囤药的战绩,可谓是令人瞠目结舌,仅布洛芬就有7瓶之多。

本想炫耀一下的她,却遭到了网友们的痛斥。一段视频显示,浙江两孩子在家里高烧不止,可是宝妈跑断腿还是买不到退烧药。深夜,她无助地依靠在车窗旁,拿着手机悲愤而无助的大喊:我没有药,我哪里都买不到药,哪里有药你告诉我!

真是让人心痛不已,那一刻她只想做一个好妈妈,但是对于退烧药自己却无能为力。反观炫耀7瓶布洛芬的宝妈,我们就明白了她为什么会受到网友们的谴责。但是,也有异样的声音响起:买不到是你没本事,有钱还是可以买到的。

其实,前几天我也看了类似的新闻。不过,在认真读完张伯礼院士的忠告后,我决定这次不去抢购。张院士说得很有道理,他指出防治新冠病毒并没有什么“特效药”,更没有神药。抵抗疫情最重要的是提高自身免疫力,囤药不如囤个“好身体”。

之前有很多人囤积了大量的N95口罩,连花清瘟胶囊,后来迫不得已在网上半价叫卖仍无人理睬。考虑上述情况,我想这次大概率是没有人再敢囤药了。所以,迟迟没有动手。可是接连几位朋友善意的提醒,加上有人说最起码要给孩子备药,我还是惊慌了。

然而,惊慌也没用。当我还在悠闲地庆祝元旦时,早起的人们就已经下手了。国家已经三令五申禁止药品乱涨价,也重罚了部分不法商家,相信他们都已经深刻地吸取了教训,不敢再肆意妄为了。每次都坚信不会再这样了,但历史总是重复着同样的剧情,让人情何以堪?

配图需要,请勿对号入座

对于恶意囤积居奇哄抬药价的行为,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如果经查明,不法商家恶意囤积药品高价出售,或者相互通谋获取暴利的,则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如果是“黄牛党”,则只要个人获利达到1万元以上,就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于宝妈们的过量购药行为,只要其不是为了高价转售而是自己备用的,则并不构成违法,但是确实有点缺德。

囤积居奇这种现象是长期存在的,疫情时期发生的频率和次数也更多,加价的幅度也会比平时高很多。大量囤药和加价出售的行为,不仅让民众在经济上遭受了重大损失,也会让无药可买的人遭受死亡的威胁,必须严厉惩处才行。

为何哄抬物价这种恶行屡禁不止呢?有人认为,这是处罚太轻的原因,敢高价卖药就罚他个倾家荡产,看谁以后还敢?也有人认为,羊毛出在羊身上,罚款解决不了本质问题,必须对这种行为入刑才能有所震慑,让他们不敢铤而走险。

刚哥以为,之所以很多人被罚后并没有起到良好的教育和警戒作用,本质上不是处罚轻重的问题。贪腐也是一种病毒,明朝朱元璋对于贪官推行严刑峻法。“剥皮实草”、“点天灯”等酷刑让贪官们闻风丧胆,可是并没有扭转贪腐的局面。

这是为什么呢?刑罚不在于严苛,而在于疏而不漏。一百个人违法只处罚一个人,即使处罚够重,其他人也不会害怕。因为他们都会计算这个比例,1%的风险很多人都会忽略不计,从博弈的角度来看,他们会选择继续“冒险”。

只要有人违法就会被追究,而且是依法及时追究,就能起到相应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大家想想看,这三年来发国难财的不少,可是有几家因为卖高价药而被判刑的?难道就没有人构成犯罪吗?当违法的成本高于违法所得时,自然就很少有人蠢蠢欲动。

有人问了,到底要不要去抢购一些药物储备在家里呢?据专家们说,该新病毒致病力并无显著变化,但可能缩短二次感染“安全窗口”。所以,专家建议可以适当准备一些治疗呼吸道感染和消化道感染的药物,但大量囤积就没有必要了。所以,该去买药的还得去买。

对于那些借着病毒肆虐之际,大肆发国难财的人必须予以严惩,否则这个顽疾将难以根除。希望下次我们不必再恐慌,也不会再为了买一瓶药而东奔西跑,最终被迫接受商家或者黄牛的高价药。有药买,能买到平价药,我想这是很多人的愿望,对于此事,您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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