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自己的人贩子就在眼前,却被警方告知不予追究责任。

为什么不能将其绳之以法?这起拐卖案到底有何特殊之处?


【资料图】

近日,一起特殊的拐卖儿童案出现在热搜榜单上,因警方不予立案的决定,吸引了大量网友关注。

父母揭开身世之谜

常年生活于河北邯郸的牛章(化名)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母以及两个姐姐都对他疼爱有加。

2017年,在普通的一个日子里牛章知晓了自己并不普通的身世——自己根本不是父母的亲生儿子。

据养母所言,牛章是于1997年阴历3月份被两男一女抱来的,这三人自称是牛章的舅舅、叔叔和大姨,称家里养不活了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

最终,养父母见孩子可怜便决定收养牛章,因担心孩子系拐卖而来,遂要求对方立下字据以兹证明。

自称是孩子舅舅的吴某出面立下了字据,这份立于1997年的字据如今已然破损卷边,字迹也模糊不清,蓝色圆珠笔的文字和暗红色的指纹印迹,就是牛章身世的证明。

事后,吴某向牛章的养父母索要了9000元的“营养费”,随即三人趁夜离开,双方再无联系。

寻亲途中意外寻到当年的人贩子

养父母的劝说之下,牛章决定去寻找亲生父母,弄清自己的身世。但令人遗憾的是,牛章至今也未能找到其亲生父母的消息。

虽然亲生父母没找着,但是阴差阳错之下,他找到了当年拐卖他的人贩子吴某。

吴某承认自己当年确实向牛章养父母索要了9000块钱,但对于牛章的真实身世,他也说不清楚。

吴某称自己是从郭某手中接手的;郭某又表示自己是从小舅子手中接手的;至于这位小舅子则已经去世十余年。至此,牛章的身世仍不明朗,但能肯定的是,他至少被倒卖过3次。

令牛章最为气愤的是,作为人贩子的吴某非但没有愧疚之心,反而在言辞中颇有挑衅意味,这让受害人的内心更为煎熬。

于是,牛章决定报警,希望法律能将吴某等人绳之以法。

警方称20多年的拐卖案不予立案

因吴某等人家住陕西省紫阳县,牛章遂多次与紫阳当地警方联系,2023年3月9日,紫阳警方正式受理牛章疑似被拐卖一案,但三天之后,牛章却等来了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

警方表示,牛章被拐卖一案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不需要再对人贩子追究刑事责任了,遂决定不予立案。

对于警方的这个决定,牛章并不认同。3月24日,牛章申请的立案监督公开听证会正式召开。

会上,牛章提出自己是在2017年才得知自己是被拐卖的,且此前因为自己未成年不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无法报警立案,遂追诉时效应从18周岁起开始计算,希望检方能对吴某等人继续追责。

检察院工作人员回应称,将在三个月内对牛章的诉求作出反馈。

法律快车

此案的关键点在于:拐卖儿童案的追诉时效是多久?超过时效就完全不能再追责了吗?

追诉时效指的是对犯罪人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个期限的,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的规定,法定最高刑可达死刑;同时根据追诉时效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经过二十年的不再追诉;但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可继续追诉。

牛章自1997年被拐卖,2023年才报案,报案时确实已经超过了20年的追诉时效。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有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情形存在。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在追诉时效内再犯新罪,前罪的追诉时效从后罪之日开始计算。

简而言之,若查明吴某等人不止犯下一起贩卖儿童罪,可以以最后一起拐卖案件计算追诉时效,如果最后一起案件尚未超过追诉时效的,即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希望这起案件能得到一个令大家都满意的结果,希望所有不法分子都能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也祝愿牛章能早日找到亲生父母,家人团聚。

最后,你认为警方不予立案的做法合理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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