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刘虎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全国劳模”丁学福涉黑案侦查阶段曾因公安机关四次公开征集犯罪线索,成为宁夏乃至全国侦办“最难”的涉黑案(详见此前文章《宁夏“最难”涉黑案:公安机关四次公开征集犯罪线索》)。

如今,已经进入一审程序的丁学福涉黑案审理亦困难重重,近日更是因审判长将三名辩护律师驱逐出法庭的舆情震惊社会各界。该案部分辩护律师认为本案不适宜继续在吴忠审理,应当依法移送异地管辖。

宁夏,吴忠市中级法院。刘虎 摄

01

庭审发问暴露笔录虚假,讯问录像显示笔录造假

旁听者称,第二次庭审进行了十三天,调查了十三起事实,被告人均完全否认。辩护人认为,对指控与涉黑相关的寻衅滋事罪十起事实、强迫交易罪两起事实、敲诈勒索罪一起事实的庭审调查,充分表明上述所有的指控均无一成立,或取证程序严重违法,或证据和事实严重造假,而后续将要继续调查的串通投标罪、诈骗罪、挪用资金罪、破坏选举罪等也均难以成立。

第一起寻衅滋事罪,发生于1993年,距今已有30年。丁学福称受害人的轻伤是假的,“第二天他还骑车带着老婆在街上跑”。受伤的不是受害人,而是被告人,两被告当时均被公安采集了血样进行了鉴定,但公开举证的卷宗却没有他们的血迹鉴定意见。而该案中的“轻伤”,也是指控涉黑犯罪中唯一具有暴力特征的一起案件,但该起指控根本不成立。

因当庭举证的证据均系复制件,辩护人在庭审中多次要求公诉机关出示1993年原始侦查卷宗和检察卷宗,公诉机关拒绝,并让律师自己去原办案机关调取卷宗,法庭后来表示可以调取,但近一个月后,仍未调取。

第二起吴忠市第二水厂寻衅滋事案,是指控涉黑组织形成的标志性案件,但律师普遍认为,经庭审调查,公诉机关举证的证据就足以证实该起事实也根本不成立。

庭审中,丁学福辩护人刘金滨在庭审质证阶段就笔录真实性对被告人马某某发问时,马某某当庭否认了笔录相关内容系其陈述,公诉人指责其当庭翻供,向法庭提出要播放该次笔录同步讯问录音录像。三天后,法庭按公诉人要求播放该录像时,公诉人又称是否播放可与辩方协商。播放的两起寻衅滋事部分录像显示,笔录关键内容均与录像中被告人陈述明显不一致,即侦查人员在做笔录时明显造假,辩方称,窥一斑而知全豹,不仅该两起事实,其余所有指控事实的言辞证据关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都存疑。

在另一起案件中,马某某对自己内容不实的笔录解释时称,侦查人员以他的儿子要挟,“只能他们写什么都认了”。

02

案发前,当地政府拟与丁学福合资经营汽车服务区

案发后,该汽车服务区已由政府全部接管

“丁学福曾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吴忠市优秀企业家等荣誉称号。案发前,丁学福一直是吴忠市的正面典型、正能量的代表。其创立的吴忠市汽车服务区,占地700亩,形成了一个集汽车销售、维修、车检等许多项目的汽车行业服务产业链,是吴忠市的纳税大户和就业安置大户。”

据反映,案发前,吴忠市国资委曾与丁学福协商,希望丁学福将创利汽车服务区51%的股份转给政府,丁学福没有同意。案发后,包括丁学福女儿在内的管理人员被遣散回家,政府已全部接管了该企业。据悉,在已进行的部分庭审中,丁学福曾多次表示,自己创立的企业,也是国家的,政府需要,随时可以拿走。

政府托管《通告》。受访者提供

03

主审法官被当庭举报受贿和枉法裁判

据悉,在本案庭审中,第二被告人丁学成当庭举报了主审法官侯某某,第一被告人丁学福当庭举报了公诉人贾某某及侦查阶段负责人蔡某某和张某。

该案第二次开庭第一天,5月15日,丁学成即当庭控告本案主审法官侯某某涉嫌受贿,审判长对丁学成的检举线索进行了初步调查。丁学成当庭控告侯某某涉嫌受贿的线索,源于案外人吴某作为原告提起的一起标的700余万元的民事纠纷案。丁学成称,吴某通过向法官侯某某行贿20万元的手段,获得了本不该得到的胜诉判决。

另有被告人向律师反映,侯某某在其主审的(2021)宁03民初60号民事案件中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罪。而该民事案件被告企业法定代表人即本案被告之一张力军,该被告企业实控人即丁学福。

有律师称,该民事案件审理程序涉嫌违法。侯法官明知被告企业法定代表人张力军在看守所羁押,但并未到看守所通知张力军参加诉讼,但2021年12月2日缺席判决被告企业承担2000余万元连带责任后,侯法官却亲自到看守所给张力军送达了判决书。律师称,该民事案件涉嫌虚假诉讼,因为据了解,被告企业已经与原告全部结清了相应账目,在此情况下,原告又虚构事实起诉,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并采取了保全和执行措施。

丁学福、丁学成、张力军反映,该起民事案件中的第二被告早已结清了吴某的全部工程款,侯法官作为资深民事法官,却没有对此核心事实询问关键被告人法定代表人,其作法令人不解。而该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时,丁学福、丁学成、张力军等已均作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看守所。

蹊跷的是,被告人丁学福的涉黑刑事案件中,民庭副庭长侯法官又被确定为该刑事案件的承办人。或许因为对侯法官的恐惧和质疑,所以,本案第二次开庭第一天,多名被告人就当庭检举了侯法官,且庭审中一致要求其回避本案,要求法院移送管辖。但被告人的检举,并没有撼动侯法官作为案件主承办人的地位,至休庭时,侯法官一直是合议庭核心成员之一。

一位资深法律人认为,如果不是对法庭审理案件的公正性已经绝望,作为被告人,不可能当庭检举自己案件的主审法官,“这样做的后果,只能是令法院难堪,并招致报复性判决。”对于被告人羁押期间上述民事案件的审理,该资深法律人认为,侯法官个人可能不敢进行这样明显违法的审判,不排除有其他力量支持。

此外,丁学福还当庭举报了侦查阶段负责人——利通区公安分局副分局长蔡某某和主要办案人板桥派出所副所长张某敲诈勒索,称二人在案发前曾对丁学福敲诈勒索共计110万元;丁学福还当庭检举了该案公诉人——利通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某某并强烈要求其回避。

丁学福当庭控告称,贾某某因案外人马某涉嫌赌博罪一案,曾向丁学福索贿6万元,其中有3万元未遂。在贾某某向其索要后续的3万元时,二人起过争执,当时贾某某对丁学福说过“你以后不要落在我手里”。

“像吴忠这样公、检、法三家办案人员同时被举报,我在全国还没见过第二家。如果查实,那就太可怕了!”北京一位资深法律人表示。“如果吴忠市中级法院继续审理该案,无论如何判决,其公正性都将备受质疑,且办案机关与被告人之间已经形成明显的利害冲突,要想公正审判已无可能,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移送管辖。”

丁学福2015年接受吴忠电视台采访的画面。视频截图

04

开庭十二天,法院副院长先后将三名辩护律师逐出法庭

“审判长王静对律师除了警告就是训诫,直至将律师逐出法庭,简直到了不许律师发言的地步。”本案部分辩护律师控告称,在2023年5月30日上午的庭审中,刘金滨律师认为书记员对公诉人发言的重要内容没有记录,举手要求法庭记录,被王静粗暴地拒绝了,刘金滨对此表示抗议,被王静连续警告两次,训诫一次。刘卫国律师亦举手要求法庭完整记录,王静不问青红皂白,直接连续警告刘卫国两次,并让法警强行将其带出法庭。

在此之前的庭审中,姚文乾律师、方县桂律师也先后因为法庭记录不准确要求修改笔录、申请审判长回避等合理诉求,在法庭上坚持要求发言,被审判长王静警告并责令退出法庭。

吴忠中院副院长、丁学福黑社会案审判长王静法官。图据吴忠中院网站

“多名律师仅仅因为举手要求发言,就被王静警告。”有律师称,根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法庭不仅应当保障律师的发言权利,而且在律师对法庭审理程序提出异议时,法庭原则上还应当休庭,但是王静审判长对这些规定置若罔闻,直接蛮横地剥夺律师的发言权,动辄警告、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纵观前期庭审,王静完全没有耐心听取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其在法庭上说得最多的话是“不要说话!”“你以为你是谁?”“谁让你发言的?”“不许发言!”“警告!”“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等等。有律师反映,该案开庭前,为避免审、辩冲突,平稳推进庭审,辩护人特意给合议庭提交了一份工作交流信,建议合议庭注意审判程序公正,尊重律师诉讼权利,但并未得到合议庭重视。

公开信息显示,王静为吴忠中院副院长。

5月30日下午,因主要被告人之一丁学成的律师刘卫国被逐出法庭,其没有辩护人,该案休庭。后又通知律师6月12日继续开庭。但在6月8日又电话通知律师12日不开庭,开庭时间另行通知。从吴忠中院的动作看,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院和吴忠中院并没有将该案移送到异地管辖的迹象。

05

两家属喊冤陈情被检方求刑3至5年

丁学成的大女儿丁晓凤、丁学福的妹妹丁海美因向有关部门反映办案民警在侦查丁学福案件中存在辱骂、威胁、恐吓证人等内容被抓捕。其中,丁晓凤被控诈骗罪、洗钱罪、妨害作证罪,丁海美被控洗钱罪、妨害作证罪,她们跟丁学福并案,但不涉黑,6月1日在吴忠中院进行了审理。

“青铜峡检察院在本案中越权、错误进行刑事立案监督,从立案开始就是违法的。”辩护人称,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只能对同级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监督。而2021年3月,在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明确表示不对丁晓凤、丁海美涉嫌妨害作证立案的情况下,青铜峡检察院却向利通区公安分局发出通知,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并书面通知利通区公安分局立案。

“但当时青铜峡检察院并没有接到吴忠市检察院的指定管辖通知,根本没有权力对利通区公安分局进行刑事立案监督。案件于2021年9月1日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直到同年11月30日才由吴忠市检察院指定管辖至青铜峡检察院。即便是立案监督,也应当由利通区检察院行使。”

出席庭审的相关人士称,公诉人不顾证据的单一和证据体系的脆弱,对于丁晓凤、丁海美二人完全不能成立的妨害作证罪名,却认为属于妨害作证情节严重的情形,并当庭作出4-5年和3-4年的量刑建议,令人感受到了之所以抓捕丁学福的两位亲属,目的就是打击报复。

知情人称,“开庭结束后,律师们再次向合议庭申请为已经被羁押两年多的丁晓凤、丁海美办理取保候审,合议庭却说‘你们申请可以,但这事确实不是我们合议庭能决定的’。连取保候审都决定不了,那案件结果呢?既然决定不了案件结果,那就请将本案改变管辖、移出吴忠!”

06

检举事件发生后,一家属取保期间再次被逮捕

笔者前文提到的获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丁佳惠,系该案被告人丁学成的二女儿。丁佳惠坚信自己的父亲及“连坐”家人不是黑社会组织,于2021年4月26日在北京用微博替亲人喊冤。2021年5月26日,丁佳惠被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羁押一年半后,丁佳惠被利通区法院批准同意取保候审。

2023年6月10日13时,被取保候审的丁佳惠在上班期间,再次经利通区法院决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由利通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成为罪状的女硕士研究生喊冤微博。受访者提供

据了解,对于被公开实名举报的四名公职人员是否已被立案、犯罪事实是否已经初步核实,以及该四名公职人员是否需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到现在纪委及相关部门也没有明确的答复。而取保期间正常生活工作的家属却再次被逮捕,事情背后的问题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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