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杭州师范大学一女大学生怀疑同校男研究生尾随偷拍,男生证明手机中照片是自己导师,女生称自己是认错人了,男子暴怒连吼:“你叫什么名字?” 女生反问为什么那么凶。


(资料图片)

很多网友把这两件事相提并论,然后得出结论,看吧,这种冤枉人的事儿多普遍。

不过在我看来,这两件事有着本质区别。

咱们先回到川大女生那件事的现场。她当时看到蹲在她对面的那位大叔手机举的挺高,怀疑对方在偷拍自己。然后上去质问,并要求查看对方手机相册。

到这一步,她的行为和情绪都是正常并且合理的,也许她没有权力查看对方相册,更符合程序的办法是先报警。但是她的合理怀疑并因此采取的行动是可以理解的。

然后,当她发现对方相册里并没有自己的照片时,没有选择道歉,反倒撂下一句狠话。说实话这也可以理解,发现自己错了不愿意承认,死鸭子嘴硬,这也是人之常情。

那么对比杭州师范大学发生的事件,到这里,这两个女生的行为和态度都差不多。杭师这位女生也撂下一句“你那么凶干嘛”?

而让两件事情变得不同的,是接下来把视频发到网上这件事。川大女生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自己把视频发到了网上,并且还给对方贴了标签,这就构成了恶意诽谤。

但是杭州师范大学的这件事是被第三方把视频发到了网上,这位女生并没有进一步诽谤对方。这就是这两件事情的分水岭。

为什么要分析这两件事情的区别呢?是为了明确我们在批判什么。我们批判的不是女性在可能遭遇偷拍时站出来质疑,而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仍然诽谤对方。

说句老实话,手机偷拍这种事经常发生。它甚至都形成了某种犯罪产业链。

最近,一条关于“地铁痴汉”的纪录片引起了热议。英国BBC记者在一个偷拍网站的团伙中卧底一年,写出了一篇名为《贩卖性暴力:揭露性侵影片网站的幕后主谋》的报道。

通过纪录片可以看到,偷拍者故意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女性实施性骚扰,拍摄视频,并上传至非法网站上供用户下载。据说网站一天就能赚一万元。

这样的事情频发,又怎么可能不让女性在公共场所感到恐惧呢?可问题在于,当一名女性感觉到自己可能被偷拍时,她没有办法直接证明这一点。

女性只能通过主动站出来质疑对方,要求查看对方手机这种办法来证明。但这种办法就会有冤枉别人的可能。但是除了这个办法女性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

所以我个人非常理解并接受女性站出来维护自身权益行为,我甚至钦佩她们的勇敢,要知道对方一旦恼羞成怒还有可能拳脚相向。

基于这个道理,我们就有必要分清接连发生的这两件事情的区别。因为不加以区别的话,那就相当于因为川大女生既蠢且坏的“维权”行为,堵死了其他女性合理维权的出路。

可能有人会问,那么在这种事情上男性的权利又该如何维护?看看杭州师范大学那个男士被冤枉后激动成什么样子?他声称不道歉就自杀。

对于这个问题,网上也有人给出了解决方案:让女方报警,然后配合民警调查,坚决不接受调解,要求依法处理,指控女方“散布谣言,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这种指控坐实后,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将会被拘留。

但说实话,这方法很不体面。对于一个有教养的人,卷入这种事都是一件不名誉的事情。

作为一个体面人,你就应该避免这种瓜田李下之嫌。不要把摄像头对着别人,我想这是智能手机时代的基本礼貌吧?

而如果你想留住美好的人像或是风景,那不妨大大方方的把手机拿起来,对方或许会同意或许会拒绝,但应该不会质疑。能被质疑的,往往是那种鬼鬼祟祟的行为。

而且这种事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据说日本的手机在使用拍照功能的时候是不能消音的。也就是说只要你拍照,就会发出“咔嚓”的声音提醒周围的人。我觉得这也是一个杜绝偷拍的办法。

所以话说回来,同样是质疑别人偷拍后来发现是误会的两件事,不能相提并论。否则的话,就是在剥夺女性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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