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湖南慈利县一邓姓女子戴孝录视频求助,称其母赵友香于6月14日上午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下午4点钟接民警电话赶到医院后,其母身上有多处伤痕,嘴角和舌头有明显伤口,已经失去了生命的体征,公安机关没有同步的录音录像,没有执法记录仪的影像资料。

邓女士在视频中称,其母疑似遭到刑讯逼供,要求派出所给出一个真相。

邓女士的求助视频很快引发广大网友的愤怒和关注,短短一天时间后,该起事件就被顶上了热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20日早,慈利县官方迅速发布了《情况通报》,回应社会关切。

在这份《情况通报》中,慈利县联合调查组重点强调了二个问题:

一、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赵某香(女,56岁,慈利县人)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犯罪,主动到慈利县公安局观音桥派出所投案。

二、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

赵某香在等候讯问期间上厕所途中突然倒地,民警随即联系医院抢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恶性心率失常导致心源性猝死。

根据官方的通报,事情基本来了一个360度的大反转,警方更没有违法犯错的任何嫌疑。

我非常愿意相信联合调查组的情况通报,毕竟我相信联合调查组的党性和权威性。

但也有几点疑惑,希望当地有关部门能予以解惑。

一、赵某香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的犯罪事实是如何认定的?

根据赵某香女儿邓女士透露,其母2022年将名下一店铺租给两位远房亲戚,后者于上月因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传唤)后放出来了,不清楚那两位远亲犯了何事,也不知道他们做了什么。

据此分析,赵某香的那两位远房亲戚,极有可能涉嫌容留、介绍卖淫。赵某香作为房东,被警方通知去接受问询也非常符合逻辑。

在正主都已经被释放了的情况下,作为房东的赵某香是如何被认定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的?如果涉嫌了,警方为什么没上门对其采取相应措施?

在司法解释上,“投案”是指自行前往司法机关报告作案情况。

那么,赵某香究竟是被派出所通知去接受讯问,还是为减轻罪责主动去投案自首?

二、派出所办公区域为什么没有视频监控设备和执法记录仪?

警方办案,视频监控设备和执法记录仪是两大必备硬件,但在这起事件中,恰恰缺失了这两项关键视频证据。

邓女士为调查其母的死因,去慈利县信访局后才被告知:派出所办公区域内没有视频监控设备,也没有执法记录仪。

派出所办公区域内没有视频监控设备,问询过程中也没有执法记录仪,这合理吗?

三、突发疾病死亡符不符合医学逻辑?

邓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她的母亲今年才56岁,之前没有任何基础疾病,身体一直很健康。

警方现有的视频证据亦表明,赵某香到观音桥派出所三个小时后,曾被带到慈利县中医院做体检,做完体检后再次进入观音桥派出所。

也就是说,事发前的医院体检赵某香基本是正常的,为什么接下来就突发疾病抢救无效身亡了?这在医学上符不符合逻辑?

四、警方为什么要到医院强行带走尸体?

邓女士发布在抖音的一段视频显示,其母在医院死亡后,警方来了很多人要强行带走赵某香尸体,甚至不顾家属的誓死反抗,不惜强行将家属按在地上也要将赵某香的尸体带走。

这么做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五、家属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尸检为何受阻?

查明一个人的死因,尸检是一个重要的途径和手段。

邓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们要求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尸表检查,但遭到警方以各种理由设置障碍。

这又是为什么呢?

六、一个小插曲

6月19日下午,奔流新闻记者致电涉事的慈利县公安局观音桥派出所,求证派出所是否有人接受调查后死亡。令人惊诧的是,工作人员答非所问,语出雷人:“我不知道,我们家猪没有下崽,我不养猪。”之后挂断电话。

工作人员答非所问语出雷人的背后,是工作人员的素质问题,还是另有他因?

历史早已无数次的证明,所有的问题,唯一的解药就是真相。那些隐瞒真相,传播谎言的人,才是问题真正的制造者。

敬请慈利县有关部门对上述六个问题予以解惑,以正广大网友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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