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陆火

向湖南省高院反映自己的维权诉求后,湖南长沙女子周小兰惊呆了:


(资料图)

从9月18日下午15时左右,直至9月19日深夜3时许,在12个小时内,她接连收到了湖南省高级法院发送的240条“回复短信”,平均每三分钟一条!

周小兰感到很困惑:“这难道是他们用技术手段,故意对维权人士进行恶意骚扰吗?”

周小兰是“因噪音扰民维权,获赔一万元被判敲诈勒索”一案的当事人,家住湖南长沙宁乡。

从2017年开始,当地每晚有渣土车从她家门外的黄土路上经过,给周小兰一家造成严重的噪音、灰尘污染。

为此,周小兰多次向长沙12345市民热线投诉,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周小兰便在渣土车辆经过时,站在路上阻拦,要求他们停止扰民。

2017年8月、12月及2018年4月,三家建筑或运输公司先后与周小兰达成“纠纷协议”,分别赔偿4500元、4000元、2000元。

粗通法律的周小兰为了“保护自己”,还特意在《纠纷协议书》中,注明了《环境保护法》等相应的法律规定: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或作出精神赔偿。”

但是,一年多后的2019年8月,宁乡市公安局在没有人报案的情况下,突然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为由,把周小兰抓了。

事实上,在“噪音维权”事件之前,周小兰就已经是宁乡当地有名的“钉子户”和“上访户”。

从2013年开始,她就因房屋拆迁等事项,与相关部门进行“死磕”,也曾多次信访、举报当地的违法土地行为。

也因此,周小兰始终认为,在建筑或运输公司确实存在噪音灰尘污染、自愿赔偿、无人报案的前提下,宁乡司法机关以“敲诈勒索”来惩治她,其实是司法恐吓、打击报复。

最终,周小兰被宁乡市法院、长沙中院判决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多年来,周小兰一直在坚持喊冤。2022年12月30日,湖南省高院在审查后认为,该案判决存在错误,指令长沙中院进行再审。

湖南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后,周小兰看到了案件改判的希望。同时,她也一直在向相关部门反映:

长沙中院作为制造冤案的二审法院,很难秉公司法、“自行纠错”,该案不应由长沙中院再审,而应变更管辖权,由湖南高院提及审理或进行异地审理;唯有如此,才能保障司法公正。

在向湖南高院递交多份申请书后,就发生了文章开头所说的一幕:

在12个小时内,湖南省高院向周小兰连续发送了240条短信,一直到半夜三点多钟,令周小兰不堪其扰、无法正常作息!

周小兰向笔者提供的相关短信截图显示,这些短信基本是重复内容,是告知周小兰,她寄送的信件,已经转到长沙中院,请她“耐心等待”。

被短信狂轰滥炸,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对此,9月20日湖南高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一名接线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此种情况有可能是网络信号的问题,也有可能是手机的问题,“法院不会发送几百条信息给案件当事人。”

周小兰则说,她受到骚扰已经是客观事实,希望相关部门查明真相,给一个准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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