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掉一名校长,辞退两名校长、一位小学部主任,以及两名老师。对两名当事学生予以训诫,责令家长向受害学生和家长诚恳道歉。这就是大同小学欺凌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高举轻放,难以服众。

纵观整个事件的处理结果,转了一圈才发现,作为整个欺凌事件的肇始者,居然是受处理最轻的,除了行为矫治尚且算一丁点的实际处罚外,像训诫、接受心理疏导等这些处理,不痛不痒,毫无震慑力可言。


(资料图)

如何对当事学生进行矫治,送到哪里矫治,是在本校矫治还是到专门学校矫治,矫治多长时间等等,通报中均未提及。至于对家长的处理,道歉很容易,张嘴闭嘴的事儿,风雨过后依旧完好无损。

两个9岁的孩子,做出如此令人发指的欺凌行为,我不相信单纯的矫治会把他们“治服”,同时也不相信他们的父母会有发自心底的反省自觉。

当然,这个处理结果并不意外,而且还是预料之中的事情,虽然我们出离愤怒,但又无可奈何,因为对未成年人,特别是低龄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似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在大同市发生校园欺凌之前的7月份,同样在山西,介休市还曾发生过“小男孩被逼吃粪便”的恶劣事件。包括在其他地区,我们也时常会听闻校园欺凌事件。当类似事件屡禁不止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考虑和反思,是不是哪里出现了问题,特别是在苗头治理上是不是存在根源性的弊端。

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中,我们总体的思路还是教育为主,虽然也有相对完整的矫治体系,但在实际应用中却很少使用。所以,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治理思维下,放纵了校园欺凌者的行为。

我们总是给欺凌者留有活路,希冀他们能够转化变好,通常都是“宽以待人”,不一棍子打死,以免给他们的身心造成不可逆的伤害。他们的身心是照顾到了,但那些被欺凌者的孩子呢?他们一生的阴影谁又给播撒阳光呢?就像大同欺凌事件中受害的孩子,一句轻飘飘的“心理安抚”,又会起到多大的作用呢?

恶劣的校园霸凌事件屡有发生,这和日常的处理不当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作为学校来讲,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时,通常会顾及“面子”,以是否影响学校形象为原则。哪怕是恶劣的欺凌事件,他们也会采取息事宁人的办法,不愿意,或者说是害怕“捅出去”,因为自我曝光等于揭短亮丑,会影响社会对学校校风的评判,以及绩效考核的成绩。

看看大同双语小学的态度,在事件曝光之后,首先想的不是如何深入调查了解,却是发文辟谣,让老师在家长群里提醒不要乱传消息。

所以,当学校出现欺凌事件时,班主任压,学校各级领导压,甚至是上级主管部门也压,一边安抚被欺凌者学生和家长,一边控制事情的知晓范围,但对实施欺凌的学生,却没有太深入的处理。

从介休到大同,受害学生被欺凌时间都长达一年多,其中也有学生和家长反映过,但学校的做法却让人失望,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欺凌者的行为。

作为家长来讲,这就是家庭教育的缺失。自己的孩子是个什么样子,家长心里明白,而且混账的学生,老师也不止一次叫过家长,但家长都做过哪些工作呢?看看大同欺凌者的家长,在事件发生之后,不但没有丝毫愧疚之心,甚至还叫嚣,不就是赔钱吗?尽管开口。看看,这样的家长,能教出好孩子吗?这样的家长,你能指望他们诚恳道歉吗?

大同校园欺凌案中实施伤害的学生,其恶劣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对于类似行为的惩戒,我们是否应该考虑做出一些调整呢?

韩国、新加坡对于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并不局限于训诫矫治,还辅以严厉的鞭笞,还有像英美等国,一直还保留着少年管教院,相对于他们,我们对于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显得过于宽容了。

没有畏惧感的惩戒,一切都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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