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处理结果是三项: 1.开除党籍; 2.降为二级科员; 3、收缴违法所得。因为通报没有提到涉及违法行为要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那有可能对该退休官员的查办到此为止,没有更严重的刑罚。

通报的该钟姓退休官员的违规情节,包括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多次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先说串供,如果这里是刑事诉讼中的串供,他是可以构成伪证罪,或者妨害作证罪。而这里不知道是否是出于违纪的调查,不是刑事程序,所以不涉及这两个罪名。

余下的是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比较严重的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这就涉及受贿了。

按照《两高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的解释》,受贿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属“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有受贿情节,而不被追究,有可能是一,数额不大,二,过了诉讼时效。

因为钟是2007年退休的,离现在有16年了,如果是受贿了3百万以上的,那他需要经过二十年,才不会追诉。这样推算是,受贿不满三百万,或者更低,符合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披露的信息有限,我只是从法规上反推。

难道九位数的存款是吹出来的;还是时间太久了,查不到证据,而疑罪从无?

个人理解,应该不存在护短,因为同一天深圳纪委也通报了同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的原党组副书记、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原主任李福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还要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想表达的是这位李姓官员,职位更高的,因为违法情节更严重,所以有后续的刑事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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