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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女童遭恶犬撕咬右肾挫裂伤,犬主或投喂人需赔钱、坐牢

#遭恶犬撕咬女童右肾挫裂伤#今天社交媒体最火爆的视频内容绝对是“狗咬人”,这是一个令人十分心疼的视频,一个让所有人都痛骂犬主或投喂人的视频,一个让很多网友质疑当地执法机关是否认真履职,认真管理犬只的视频。#警方通报2岁女童被狗咬伤#

今天傍晚,四川省成都崇州公安通报称:

经调查,10月16日8时许,邓某与女儿唐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遇一黑色犬只和一白色犬只,黑色犬只对唐某发起攻击,将其咬伤。8时30分,邓某、唐某被送至医院。经诊断,唐某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医疗救治专家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完善后续医疗救治措施。邓某体表擦伤,已处理。

一个2岁半的小女孩遭此大难,即使能够完全治愈,也难确保不会留下后遗症,即使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对孩子心理上的伤害也必将伴随其终身。

每次发生这类惨剧,“爱狗人士”肯定不会露脸替受害人说句话,小动物保护组织也都是“没看见”。他们对“狗伤人”从来都是不闻不问,但要是遇到“人虐狗”,他们一个个都像打了兴奋剂,一定会抱团过来兴师问罪。我真的搞不懂这些人,为何对狗那么友善,而对他们的同类却如此冷漠?

从视频中可以判断,这是两条大型犬,应该还是烈性犬。(@农民频道)就以《街道办已动员数百人寻找肇事烈犬》为题,报道当地政府正在查找肇事烈犬。一个城市“狗患”成灾,公安机关、城管都是有责任的。两条禁养犬同时出现撕咬母女俩,十几个小时过去后仍找不到犬主或投喂人。为何这样的大型犬可以在大街上出现?

我认为,肇事烈犬的活动范围不会太大,极有可能已经被犬主关在家里,甚至已经宰杀。沿街没有摄像头吗?建议悬赏100万收集肇事烈犬信息,我不信找不到犬主或实际投喂人。

我相信警方一定能找到犬主,犬主不仅要负民事赔偿责任,还应该承担过失伤人的刑事责任,甚至应该承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是流浪狗,平时经常投喂的就该负起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对女孩的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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