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已经收到1.2万元救助金了,非常感谢检察官一直耐心地开导和帮助……”日前,奉化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官接到了天某(化名)的感谢电话。据悉,为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奉化设立了“蔚蓝”慈善救助基金,这是该基金设立以来发放的首笔救助款。

天某是一起诈骗案的受害人。2020年,天某在一家企业打工,结识了工友阿芬(化名)。阿芬以看病、还贷款等为由,多次骗取天某的钱款。至去年11月,阿芬共骗得天某22万余元人民币。天某多次催促阿芬还钱无果,无奈报警。后经侦查,阿芬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于今年1月将该案移送至奉化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最终以诈骗罪依法判处阿芬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

虽然阿芬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其已将骗来的钱挥霍一空,且名下也没有可执行的财产用以赔偿。于是,天某向奉化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检察官第一时间实地走访核查后认为,天某是因遭遇犯罪侵害导致重大财产损失和家庭生活困难,属于典型的因案致贫,符合救助相关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司法救助。在综合考虑其实际遭受损失、个人及家庭经济状况以及维持本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等多个因素后,奉化检察院启动“蔚蓝”慈善救助基金开展司法救助。

“蔚蓝”慈善救助基金,由奉化慈善总会设立、募集和管理,主要用于在奉化检察院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进行救助,实行专款专用。奉化检察院与奉化慈善总会签订协议,在院内成立“蔚蓝”慈善救助基金委员会,出台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救助的具体实施。

奉化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基金使用接受社会监督,每年年初通报上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并由救助委员会建立详细救助资金专项台账,救助完毕后及时按照“一号一册”装订归档。(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林杰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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