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关于开展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5.0版)工作要求,持续优化教育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服务质效,北京市教委就进一步推进北京市民办幼儿园“证照联办”工作提出要求。各区要在6月底前实现民办幼儿园“证照联办”,即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一次申请、并联审批。
近年来,北京市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教育领域营商环境亦持续优化。但目前各区在民办幼儿园开设审批方面仍存在准入标准不一致、准入流程长手续繁冗等问题,不利于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利于切实增强办学主体和群众获得感。
市教委要求各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大局出发,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民办幼儿园“证照联办”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教育领域营商环境。
按照工作要求,各区要在6月底前实现民办幼儿园“证照联办”,即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一次申请、并联审批。各区教委要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协同,主动与市场监管、民政部门和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做好沟通协调,通过材料联审、信息共享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实现并联审批落地见效。
市教委表示,民办幼儿园“证照联办”工作政策性强,具有示范效应。各区在推进工作中要始终坚持统一标准,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管理监督,提供精准服务。各区要及时加强面向民办幼儿园办学主体的培训宣传工作,主动推送解读政策服务信息,建立健全与“证照联办”工作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机制。